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小微企业比例分担再担保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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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设区市经信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福州、厦门市金融办,泉州市金融局: 为有效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充分发挥省再担保公司小微企业比例分担再担保及省级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与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支持小微企业增信融资,现将加快推动小微企业比例分担再担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比例分担再担保工作的重要意义 小微企业比例分担再担保是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为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融资提供增信的重要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5〕57号)将我省作为全国六个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试点省市之一,与我省财政共同设立了总规模5亿元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对由省再担保公司与省内各政府主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的比例分担再担保业务给予一定比例代偿补偿,支持我省小微企业再担保增信融资。各设区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引导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强与省再担保公司合作,服务小微企业再担保增信融资。 二、认真做好相关融资性担保机构摸底统计 各设区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政府主导及国有控股、参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基础信息和业务信息情况进行摸底,组织有关担保机构按要求认真填报《政府主导及国有控股、参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基础信息情况表》(附件1),并及时统计填报《本地区政府主导及国有控股、参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统计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4月20日前上报我委。 三、积极推动比例分担再担保业务对接 近期,省再担保公司拟赴各设区市进一步对接比例分担再担保业务,各设区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要将其作为2016年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比例分担再担保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组织本辖区内政府主导及国有控股、参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与省再担保公司对接。省再担保公司赴各设区市对接工作,由省再担保公司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各设区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要认真予以配合。 联系人: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处周艳 0591-87833634、87833147(传真) 省再担保公司 余林芳 0591-87811302、13850155815 邮箱:zxqyc@fjetc.gov.cn 附件:1、政府主导及国有控股、参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基础信息情况表 2、本地区政府主导及国有控股、参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统计信息汇总表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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