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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府关于翔安区莲河13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政府网 2017-11-30 17:16:31

文件名称:厦门市政府关于翔安区莲河13

文件编号:厦府〔2017〕37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市规划委:

你委《关于报批〈翔安区莲河13-19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厦规〔2017〕226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委报送的翔安区莲河13-19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包含《厦门市莲河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两岸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两部分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核定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重要依据,请你委严格按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工作。控制性详细规划如需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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