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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煤炭行业化解产能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政府网 2018-01-09 16:38:21

文件名称: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煤炭行业化解产能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53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号)规定,现将陕西省2016年度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30天。对渭南、铜川、安康等3市纳入产能置换的9处煤矿,根据国家规定,不享受中、省财政奖补资金,由购买企业予以承担。

附件: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省奖补清算资金表

陕西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省奖补清算资金表

单位:万元

单位

2016年度应安排中省奖补资金

2016年已拨付中央奖补资金

2017年实际下达奖补资金

合计

收回各市2016年预拨的中央奖补资金

安排省级奖补资金

安排中央奖补资金

总计

288763

151557

-44790

77633

118714

陕煤集团

211130

92416

118714

0

0

118714

榆林市

8110

4916

3194

-4916

8110

延安市

11407

8531

2876

-8531

11407

渭南市

22646

10804

11842

-10804

22646

铜川市

21962

12412

9550

-12412

21962

咸阳市

2741

641

2100

-641

2741

宝鸡市

3197

3565

-368

-3565

3197

汉中市

4451

1642

2809

-1642

4451

安康市

581

421

160

-421

581

商洛市

2538

1858

680

-1858

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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