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 湖北地方法规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政府网 2017-11-24 16:22:21

文件名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鄂政办发〔2017〕8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59号)精神,加快发展我省商业养老保险,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深化金融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完善养老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养老资金运用效率、优化养老金融服务体系。依托商业保险机构专业优势和市场机制作用,扩大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拓宽服务领域,提升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健全养老保障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生力军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创新,提升保障水平。以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导向,深化商业养老保险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增加养老保障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坚持政策引导,强化市场机制。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给予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必要政策支持,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市场主体及相关业务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坚持完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始终把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商业养老保险监管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底线思维,完善制度体系,加强监管协同,强化制度执行,杜绝行政摊派、强买强卖,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运营安全稳健、产品形态多样、服务领域较广、专业能力较强、持续适度盈利、经营诚信规范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全省商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显著提高。商业养老保险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促进者、金融安全和经济增长的稳定支持者。

二、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

(四)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养老保障。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多样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满足个人和家庭在风险保障、财富管理等方面的需求。积极发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要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支持辖内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无子女家庭、“空巢”家庭等特殊群体养老保障需求,探索发展涵盖多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允许商业养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具备长期养老功能、符合生命周期管理特点的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

(五)加快企业(职业)年金业务发展。推动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企业(职业)年金产品和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与企业(职业)年金领取相衔接的商业保险业务,强化基金养老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我省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在基金受托、账户管理、投资管理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面向创新创业企业就业群体的市场需求,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优化相关服务,提供多样化养老保障选择。

(六)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提供商业服务和支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精算管理和服务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为我省基本养老保险提供经办服务,并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

三、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七)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发挥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长期性、稳定性优势,遵循依法合规、稳健安全原则,以投资新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等方式,积极兴办养老社区以及养老养生、健康体检、康复管理、医疗护理、休闲康养等养老健康服务设施和机构,增加养老床位特别是护理型养老床位的供给,为相关机构研发生产老年用品提供支持,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支持险资养老机构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扩大养老护理员供给,提升养老护理服务水平。鼓励保险资金在我省投资开设护理机构,扩大护理服务供给。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我省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推进试点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八)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风险保障服务。探索商业保险机构与各类养老机构合作模式,发展适应养老机构经营管理风险要求的综合责任保险,提升养老机构运营效率和稳健性。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展针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托老所、互助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老年人短期托养和文体休闲活动机构的责任保险。

(九)建立完善老年人综合养老保障计划。针对老年人养老保障需求,坚持保障适度、保费合理、保单通俗原则,大力发展适老性强的商业保险。坚持市场主体原则,不断完善商业养老保险服务,进一步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面。加快推进荆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商业保险机构以委托管理的方式经办长期护理保险,提高产品开发、基金管理、失能等级评定、日常咨询和理赔服务工作水平。积极发展商业护理保险,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护理保障需求。积极推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多渠道扩大养老资金来源。完善保单贷款、多样化养老金支付形式等配套金融服务。逐步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综合养老保障计划,健全养老、康复、护理、医疗等服务保障体系。鼓励商业保险机构运用自身优势,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共同为老年人提供以健康信息采集、健康检测、健康评估及健康指导为内容的专业化健康管理服务。

四、推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营

(十)发挥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坚持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推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稳步有序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支持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形式,参与我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服务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活服务新业态等发展,助力我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十一)促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作为资本市场长期机构投资者的积极作用,依法有序参与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领域投资,为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规范有序参与资本市场建设。

(十二)审慎开展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步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业务,合理配置境外资产,优化配置结构。支持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通过湖北自贸试验区开展境外市场投资;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有序参与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主导的投资项目,更好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

五、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十三)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制度先行,健全商业养老保险管理运行制度体系,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增强商业养老保险业务运作规范性。完善配套政策,引导商业养老保险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和“两圈一带”“一主两副”等省级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十四)提升服务质量。制定完善商业养老保险服务标准,构建以保险消费者满意度为核心的服务评价体系。深入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运营管理体系建设,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为保险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突出销售、承保、赔付等关键服务环节,着力改进服务质量,提升保险消费者消费体验,巩固培育商业品牌和信誉。

(十五)发展专业机构。提升商业养老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完善职业教育。鼓励在我省设立专业养老保险公司总部,支持我省各类专业养老保险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发展,拓宽民间资本参与商业养老保险机构投资运营渠道,允许专业能力强、市场信誉度高的境外专业机构在我省投资商业养老保险机构。

(十六)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商业养老保险监管政策,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秩序,强化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偿付能力监管制度要求,加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信息披露机制。督促商业保险机构加强投资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建设,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和风险控制,防范投资运用风险,实现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保值及合理回报,提升保险保障水平。

六、完善支持政策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总体部署,加强沟通配合,创新体制机制,积极研究解决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应根据本意见精神,细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各市(州、直管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促进本地商业养老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十八)完善保障支持政策。落实好国家支持现代保险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商业保险机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业,对险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落实好险资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保障政策。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依法依规在投资开办的养老机构内设置医院、门诊等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各地根据保障需求和基金承受能力,试点将“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或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险资养老机构积极申请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资质。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在房地产交易、登记、公证等机构设立绿色通道,降低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率,并根据需要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健全商业养老保险专业人才激励机制,对我省从事养老保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专业贡献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对急需紧缺人才给予住房、落户、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入学以及补贴等政策支持。研究制定商业养老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投资支持政策,完善风险保障机制,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服务国家和我省战略、投资重大项目、支持民生工程建设提供绿色通道和优先支持。

(十九)营造良好环境。大力普及商业养老保险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商业养老保险意识。以商业养老保险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成熟经验。加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倡导公平竞争合作,为商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017年11月13日

上一篇  1 2 3 4 5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