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财政支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大专项+任务清单协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黔府办函〔2017〕12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财政支农
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大专项+任务清单
协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7〕12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农业部、财政部决定从今年起,对两部共同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要求各省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为提高我省“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管理效率,确保有限的资金投向最重要的方向、最关键的环节、最精准的对象,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财政支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大专项+任务清单”协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刘远坤(副省长)
副组长:项长权(省政府副秘书长)
袁家榆(省农委主任)
晏婉萍(省财政厅厅长)
成员:徐天才(省农委副主任)
张蕾(省财政厅预算编审处处长)
陈景德(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
卢熙莎(省农委财务处处长)
方涛(省农委计划处处长)
易勇(省农委种植业管理处处长)
施文娟(省农委经济作物发展处处长)
张元鑫(省农委畜牧兽医局局长)
龙明树(省农委渔业处处长)
方雷明(省农委园区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农委,徐天才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省农委代章。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我省财政支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大专项+任务清单”事项,审定我省项目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省级项目实施方案,建立完善配套措施;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或建议,解决推进财政支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大专项+任务清单”中的具体问题;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总结,协调做好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权责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充分参与方案制定、资金安排、绩效评价等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确保改革稳健起步、顺利推进。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