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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加强能力建设 助力根治欠薪
作者:佚名 来源:人社部 2019-12-23 09:15:20

文件名称:山东泰安:加强能力建设 助力根治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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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山东省泰安市以加强监察机构队伍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推进根治欠薪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完善机构队伍,保障“事”有人“干”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完善组织架构,调整泰安市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人社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县市区党委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二是强化软硬配备。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上实行市县联动,通过督导通报等形式,督促人员到岗到位,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服务队,切实增强执法办案力量。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大厅和独立的案件调查处理场所,对全市劳动监察执法服装及标识进行统一要求,配齐执法车辆,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三是组建专班队伍。市人社局牵头,从住建、公安、交通、水利、财政、人民银行等成员单位抽调10余名业务骨干成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班,形成“拳头效应”,协作推进。市人社局在本系统内组织24人集中办公,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一天一调度、三天一通报、一周一汇报。各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根治欠薪取得实效。

健全工作体系,保障“事”有人“担”

一是压实政府责任。认真落实各级政府保民生维民权责任,市长、县(市、区)长及乡(镇)长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及时分析研判形势,科学决策、统筹推进。对存在重大欠薪隐患的项目进行约谈,对重点欠薪案件或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开展督导,为推进根治欠薪攻坚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加强部门合力。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牵头抓总作用,抓统筹、抓协调、抓督导。及时组织召开调度会议,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建立重大复杂案件联合办理机制和信息沟通研判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是落实监管责任。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本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排查,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四是推行包保制度。推行“网格长制”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将属地管理区域网格化,压实网格长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责任,分级分层实行网格包保,包保项目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五是督导整改落实。12月9日至15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在建工程项目和2019年度竣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调研督导。围绕工资保证金缴纳、劳动合同签订、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管理、银行卡发放、施工过程结算、维权信息公示、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等10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发现问题的进行督导整改,做到不漏项、不漏企、不漏人,确保整改到位。

建立监督机制,保障“事”有人“盯”

一是畅通维权渠道。在提升12345、12333、8812580电话服务质量效率的基础上,开通二维码举报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栏。劳动者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举报欠薪问题,还可登录泰安人社官网,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栏”中查询信息、提供线索、提出建议。联合律师事务所成立泰安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动为被欠薪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强化考核问责。建立定期督导通报制度,对照考核办法和细则,加强对县市区的督促指导,以考核推进工作、以考核促进整改。制定出台《泰安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办法》,对未实现“两清零”、化解存量案件工作不力、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以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根治欠薪攻坚行动,各县市区及市直行业部门组织工作不到位以及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考核项目不达标导致工作被动的,严格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和问责情况要公开曝光。涉嫌违纪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截至目前,泰安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997家,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6起,为1432名农民工追发劳动报酬等待遇3612.6万元;其中,建设领域投诉案件69起,涉及1135名农民工,追发劳动报酬等待遇3008.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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