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江西宏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挂牌督办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环保部 2017-09-22 13:24:32
文件名称:关于解除江西宏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挂牌督办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环监函[2017]146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按照我部关于对《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家下属公司等环境违法案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2015〕110号)要求,你厅督促相关地方和企业积极开展整改,并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申请,我部组织对案件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目前,江西宏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
经研究,现决定对江西宏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解除挂牌督办。请你厅继续加强督查,督促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9月18日
抄送:宜春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