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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委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镇、乡)”科普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政府网 2016-06-12 09:56:43

文件名称:[上海]市科委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镇、乡)”科普项目申报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科〔2016〕24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科〔2016〕241号

各区县科委(协):

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进一步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等相关文件,为更好地发挥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的示范引领作用,上海市科委将对2015-2016年度“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镇、乡)”科普项目进行择优资助。为做好科普项目资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2014年以来获得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镇、乡)称号的单位,每个单位可申报一个科普项目;

2.对承担市科委示范街道科普项目且尚未结题的单位,不能再次申报;

3.市科委对每个项目资助比例不超过总经费的50%,经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其余经费采用区县财政匹配等方式自筹。

二、申报方式

1.本通知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9:00,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16:30。市科委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至6月29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送达地址:上海市科普教育促进中心(淮海中路1634号506室)

联系人:吴悦彤联系电话:64339330-803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

(2)首页—分类服务—科研计划项目—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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