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上海]《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解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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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征信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形成《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于2016年9月19日正式印发。
一、《规划》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前期研究阶段(2014.8-2015.2)。开展《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初步明确“十三五”期间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思路。
编制起草阶段(2015.3-2015.12)。编制起草《规划》,面向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行业协会、信用服务机构、企业主体以及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研论证,广集智慧修改完善。
完善论证阶段(2016.1-2016.8)。《规划》与国家和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修改形成《规划》(草案)。2016年8月,《规划》通过市发展改革委衔接评审。
二、《规划》主要特点
《规划》主要体现了“四个更加”的特点:
一是更加突出改革发展的需求牵引,围绕中心工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广覆盖、强渗透,推进关键领域信用建设向纵深挺进;
二是更加突出信用应用导向,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信用应用挖掘、信用价值释放深入推进,全方位彰显信用应用成效;
三是更加突出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建设,制度规范和应用推广并举推进,联合联动实施诚实守信引导激励,严重失信约束惩戒,增强“诚信上海”建设感受度;
四是更加突出多元共治格局构建,创新机制体制,支持信用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社会公众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建社会信用体系,共享信用体系建设成效。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十三五”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基础和形势分析。《规划》回顾了“十二五”时期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并从经济发展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上海城市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科技变革和信用市场秩序重塑等方面系统分析了“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迎来战略发展机遇期。
第二部分:“十三五”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了“一个导向、一条主线、五大要素、全面覆盖”的建设思路,确定了“五个更加”的建设目标,并围绕信用信息记录共享、信用信息查询应用、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等三方面提出10项具体指标。
第三部分:“十三五”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格局。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框架,强化“制度、数据、平台、应用、行业”建设。健全信用制度,促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及跨领域融合利用,提升市信用平台服务功能,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拓展信用应用领域,优化信用联动奖惩机制,深入促进和支撑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第四部分:聚焦重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改革创新。围绕科技创新、自贸试验区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经济转型升级、城市公共管理、社会治理创新六大领域,重点推进二十七项建设内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广覆盖、强渗透,有效释放信用红利,切实提升市民对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的感知度以及对信用价值的获得感。
第五部分:“十三五”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障措施。提出完善统筹推进机制,强化资金引导支持,推进标准规范建设,构建人才支撑体系,健全安全保障措施,加强信用合作交流等六方面保障措施。
相关稿件- 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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