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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洋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政府网 2017-06-06 09:17:26

文件名称:市海洋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海洋〔2017〕25号

上海市海洋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区海洋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各涉海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2017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国海办字〔2017〕243号)精神,结合上海实际,现将今年上海纪念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的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我国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指示,按照《提升海洋强国软实力全民海洋意识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巩固海洋日宣传活动品牌,力求活动层级、活动形式、活动效果再上新台阶,提升全市市民海洋意识,在上海进一步营造起热爱海洋、关爱海岛、珍爱海域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海洋事业新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主题

国家海洋局确定2017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的活动主题为扬波大海,走向深蓝。结合上海实际,确定今年上海纪念活动的宣传主题为拥抱海洋,走向未来。

三、主要宣传活动

(二)主场活动

1.举办2017年上海市纪念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临港海洋节开幕式上海海洋论坛

时间:6月8日;主办单位:上海市海洋局、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承办单位:上海海洋大学、浦东新区海洋局。

2.举办第三届上海临港海洋节

时间:6月8日-7月11日;主办单位:上海市海洋局、浦东新区海洋局、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承办单位:上海港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相关涉海单位活动

3.开展打击违法倾废、采砂等危害海洋环境安全和航道(航运)安全、无居民海岛保护等联合执法行动,开展规范河道疏浚物处置专项检查

时间:6月8日-9日;牵头单位: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

4.开展2017年携手看海去海洋日实地科普考察活动

时间:6月4日;牵头部门:上海市海洋局科信处、上海市青少年科学社。

5.开展情系佘山、爱我海洋主题团日活动

时间:6月1日;牵头部门:上海市海洋局团委。

6.开展海洋净滩活动

时间:6月7日;牵头部门:上海市海洋局海保处、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海洋信息中心、上海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

7.开展海洋文化知识问答活动,播放海洋公益宣传广告

时间:6月8日前后;牵头单位: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

8.开展小海鸥海洋守护志愿队公益活动

时间:6月8日;牵头单位:宝山区海洋局。

9.开展海洋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岸线和联合执法活动

时间:6月8日前后;牵头单位:奉贤区海洋局。

10.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月净滩、设摊宣传、科普知识讲座、青春之海海塘涂鸦、海岛珍稀物种保护和移栽、海域海岛巡查等活动

时间:6月1日-10日;牵头单位:金山区海洋局。

11.举办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启动仪式暨保护海洋环境,共建生态崇明彩绘活动

时间:6月9日;牵头单位:崇明区海洋局。

12.开展视觉档案逐梦海洋--海洋高校摄影艺术图片展

时间:6月6日;牵头单位: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上海海洋大学。

在认真组织开展好以上活动的同时,相关涉海单位和部门,要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地区特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今年的主题积极开展各具地方特色的社会宣传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增强全民海洋意识、普及海洋知识、保护海洋环境、发展海洋事业、服务上海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性海洋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组织开展好海洋宣传日活动作为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研究策划、宣传保障,确保海洋日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二)加强筹划、精心准备。各单位要加强活动的创意策划,切实在上层次、上水平、扩影响上做文章,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进一步探索与电视、网络、新媒体合作,进一步挖掘自媒体宣传潜力,展现海洋工作的新成就及广大海洋工作者的风采,把海洋日打造成特色鲜明、全民参与的海洋意识普及平台。同时,要全面落实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各项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各项活动既隆重热烈又务实节俭。

(三)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各项活动的主办单位、牵头单位、承办单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的牵头作用。各协办单位、合作单位、参与单位要按照宣传计划、任务分工和准备工作时间节点,不等不靠地及时做好分工任务的各项准备,以团结合作、密切配合的敬业精神和良好作风,确保上海海洋日宣传活动安全、圆满完成。

各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如需要市局配合做好预热宣传的,请将宣传资料提前报送市局宣传处;活动当天的情况需要市局配合即时报道宣传的,请将活动简报、照片在活动当日或次日报送市局宣传处;各单位开展系列活动情况的小结和照片,请于6月15日前,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市局宣传处汇总后上报国家海洋局。

附件:2017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口号

上海市海洋局

2017年6月1日

附件

2017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口号

1.扬波大海,走向深蓝

2.拥抱海洋,走向未来

3.关注海洋健康,守护蔚蓝星球

4.关注海洋健康,共享绿色发展

5.对接国家战略,发展海洋经济

6.认知美丽海洋,发展海洋经济

7.海洋宣传日:一天的提醒,一生的行动

8.拥抱蓝色海洋,珍爱生命摇篮

9.生命从海洋开始,善待海洋从你我开始

10.拥抱海洋,感恩海洋,善待海洋

11.手拉手保护海洋环境,心连心传承海洋文明

12.依法建设生态文明海洋

13.关爱海洋,我们一起行动

14.提高海洋意识,共绘精彩未来

15.关爱海洋,珍爱海岛

16.保护海岛,防止污染

17.民无海洋不富,国无海洋不强

18.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推动海洋事业发展

19.传承上海开埠历史,推动海洋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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