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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政府网 2017-06-06 10:54:21

文件名称:市教委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教委高〔2017〕3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上海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培育新一轮优秀教学成果,经研究,我委决定开展2018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教改项目面向全市所有本科高校,倡导立项项目与培育教学成果相结合、立项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以科学研究指导改革实践,争取产生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的教育教学成果和经验。

2.各高校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围绕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方面申报立项。

3.申报项目应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性和实践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申报项目应已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成果,具备了申报市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基础,有推广价值,能在高校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和指导作用。学校应在项目研究和实践中提供人员、财力、政策上的支持和保障。

4.鼓励跨学科、多层次合作开展教育教学的综合研究和改革,通过项目研究促进上海高等教育教学水平整体提高,鼓励各高校之间或高校与行业学会等机构联合申报教改项目。

二、遴选办法

1.2018年我委计划立项支持100项教改项目。在沪原985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5项,其他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3项。

2.各高校应认真组织教改项目立项工作,聘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科学性、可行性等进行研究论证,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报送我委。

3.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择优立项。学校应为项目提供所需的配套研究和实践经费。

三、材料递交

请各高校将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汇总表(附件2,1份)纸质版于2017年6月21日前报送至上海师范大学,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纪昌和,赵丽霞;联系电话:64322657,23116731;邮箱:gjcbk@shec.edu.cn;邮寄地址: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综合行政楼206。

附件:1.2018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2.2018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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