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经信技〔2017〕361号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各区经委(商务委)、各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7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7>212号),结合国家《中国制造2025》的全面实施,推动工业企业质量管控能力提升,提升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2017年,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将继续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质量标杆申报
(一)活动组织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质量标杆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协调管理,指导推动全市性质量标杆活动。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有关行业协会(以下合称组织单位)负责本区域、本集团质量标杆活动的策划和推进,配合开展全市性活动。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受理推荐材料以及开展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活动。
(二)重点遴选方向2017年,市经济信息化委将从全面质量管理和互联网应用两个申报方向,遴选具有适用性、有效性、先进性的上海市质量标杆经验。
1.全面质量管理方向,遴选通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促进企业整体竞争力显著提升的典型经验,如运用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方法,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降低质量损失、提升企业经营绩效等方面的经验。
2.互联网应用方向,遴选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水平的典型经验,如通过质量管理流程信息化、生产过程集成协同操作、远程个性化定制、云端售后服务和远程监测维护等方式,提高实物质量、提升经营绩效的实践经验。
(三)质量标杆的推荐
1.请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有关行业协会认真做好2017年上海市质量标杆企业的推荐工作。
2.申请参加上海市质量标杆遴选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遴选标准详见附件1。
3.2017年质量标杆遴选工作将采用网上申报(http://www.saqm.org.cn/),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企业自行申请或组织单位定向邀请的方式进行。申报系统将于8月份上线,申请企业于9月底之前上网填写推荐表,经组织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编写说明见附件2),纸质申报材料委托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收集。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3或登录http://www.saqm.org.cn/查看。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安排现场考察。
二、质量标杆经验交流
2017年,各组织单位要全面策划组织全市性、区域性、行业性标杆学习和标杆对比活动。要利用培训研讨、巡回宣讲、现场交流、企业一对一对标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质量标杆学习活动。鼓励跨区、跨行业开展标杆学习交流活动。要把质量标杆活动与质量月等质量活动有机结合,广泛宣传和推广质量标杆的典型经验。
三、宣传和总结
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业力量,研究、推广质量标杆成果,形成案例、图书等知识载体,全面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工业企业分享经验,广泛传播质量标杆经验,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负责组织质量标杆活动总结交流及案例汇编等,包括召开各区、各行业、质量专业领域和全市性活动总结交流会,表扬优秀质量标杆和优秀活动组织单位。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29日
附件:1.质量标杆申报标准
3.质量标杆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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