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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市中小学健康教育骨干人员研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政府网 2017-09-27 09:38:32

文件名称:市教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市中小学健康教育骨干人员研训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教委体〔2017〕7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市中小学健康教育骨干人员研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上海市中小学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体〔2013〕4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的能力水平,市教委拟结合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开展健康教育骨干人员研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研训,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健康教育专业知识与素养、基本掌握健康教育课程体系要求,具备一定科研能力的中小学健康教育骨干教师,以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健康教育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二、参训人员

(一)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校)健康教育骨干教师人员培训名额为50人左右。

(二)参训人员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学校推荐、区教育局初选上报、市教委审核确定的形式确定。

(三)各区上报的参训人员应包括1名区专兼职健康教育教研员、1-3名学校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兼顾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

(四)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由上海市学校卫生保健协会负责组织申报。

三、申报人员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学校健康教育事业;

(二)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在中小学健康教育领域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有教师资格证书,熟悉中小学教育规律,具有一线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独立工作能力;

(五)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研训形式与时间

培训形式包括课题研究、理论学习、实践技能及专题研讨等,开展为期一个学期的半脱产研训,每周研训1天,10月份开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保障与考核

(一)本次研训由复旦大学上海市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研训基地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教委教研室、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市学校卫生保健协会协助。

(二)区教育局、学校应配合研训安排,保障骨干教师的研训时间。

(三)研训结束后,结合研训任务的完成及考核情况,为参训人员颁发相应的证书及学分。

六、其他事项

请各区教育局填写《2017年度上海市学校健康教育骨干师资研训班推荐汇总表》(附件1)及《2017年度上海市学校健康教育骨干师资研训班申请表》(附件2),并于9月26日(星期二)之前,交至复旦大学卫生保健工作研训基地(地址:上海市东安路130号8号楼4楼;联系人:贾英男;联系电话:54237148)。

附件:(下载链接

1.2017年度上海市学校健康教育骨干师资研训班初选上报汇总表

2.2017年度上海市学校健康教育骨干师资研训班推荐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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