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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2017年度市级涉企收费抽查结果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政府网 2017-11-14 09:27:13

文件名称:上海市物价局2017年度市级涉企收费抽查结果公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价公告〔2017〕5号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为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发改电〔2017〕303号)要求,我局开展了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本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建设等领域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结果进行公告。

二、抽查对象

为提高此次检查针对性、有效性,我局从本次检查的重点领域中,随机抽取了上海市测绘院、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上海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上海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市种子管理总站、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上海市建设机械行业协会、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促进会、上海通用航空行业协会11家单位。

三、抽查内容

检查了停征、减免、降标、取消等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是否存在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和借助行政权力或者优势地位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内容。

四、抽查方式

重点抽查,根据经营规模、信用等级、处罚记录等因素,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建设等领域的部分经营者开展随机抽查。

五、抽查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价格监管随机抽查试行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此次抽查。

六、抽查结果分析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被查单位执行停征、减免、降标、取消等涉企收费优惠政策的情况较好,个别单位存在价格违规行为。

七、抽查结果处理

大部分抽查对象未涉嫌价格违法行为,不具备《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立案条件,不予立案;个别单位存在价格违规行为,已责令改正。

八、其他

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物价局2017年度市级涉企收费抽查结果公示表

上海市物价局

2017年11月8日

上海市物价局2017年度市级涉企收费抽查结果公示表

序号

当事人名称

抽查事项

处理结果

1

上海市测绘院

涉企收费

未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

2

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涉企收费

未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

3

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

涉企收费

未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

4

上海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

涉企收费

未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

5

上海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

涉企收费

未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渔港监督局

涉企收费

未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

7

上海市种子管理总站

涉企收费

未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

8

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

涉企收费

未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

9

上海市建设机械行业协会

涉企收费

发现价格违规行为,责令改正

10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促进会

涉企收费

未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

11

上海通用航空行业协会

涉企收费

未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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