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 上海地方法规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政府网 2017-11-22 09:09:35

文件名称: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民社工发〔2017〕6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的通知

松江区民政局、静安区民政局:

为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松江区、静安区开展桥计划以儿童为重、家庭为本、社区为基、预防为先的社会工作综合服务试点项目,探索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作用的有效途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目标

(一)探索建立需求发现和评估机制。全面了解和掌握贫困家庭经济、健康、家庭功能等方面的信息,使贫困对象的社会救助需求得到准确、全面、科学的判定,以便实现精准救助。

(二)建立救助服务研发和实施机制。在需求评估的基础上,划定贫困家庭救助类别,定制个性化的救助方案,为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并构建社区照顾及支持系统,促进社会救助对象及其家庭内在功能的改善。根据贫困家庭需求和社区实际情况研发实施各类救助服务项目和产品,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资源参与社会救助。

(三)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发挥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各自优势,构建社工+义工的工作团队,培养救助社工、社区救助条线干部和志愿者队伍,为社会救助储备、优化人力资源。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在需求评估、救助方案制定、资源整合、政策咨询方面的作用,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机制和渠道。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专业导向。综合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的方法,为社会救助对象及其家庭提供专业化、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实现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工作的系统性和服务的专业性。

(二)坚持统筹协同。通过社会工作的介入,提升各类救助资源的统筹使用水平,将物质保障与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社会功能重建等有机结合,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给予及时、科学救助。

(三)坚持探索研究。项目的开展既是实务推进,也是探索研究,要在推进实务服务中研究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模式,探索社会工作理念与原有社会救助体系的融合与嵌入,力求形成符合上海实际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模式。

三、项目管理

本项目由市民政局牵头,松江区民政局、静安区民政局是本项目的责任主体,接受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

(一)市民政局的职责

1.落实项目经费,制定经费的拨付方法和使用规范;

2.布置工作任务,明确指标和考核办法;

3.对项目的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4.组织本市社会救助社会工作试点之间的交流。

(二)区民政局的职责

1.选择试点街道(镇)开展项目试点;

2.作为服务需求方,做好招投标项目的立项、监管和评估工作;

3.指导试点街道(镇)在本辖区开展项目的开发、运作和统筹,协调辖区资源,保障项目推进;

4.培训、督导、评估项目开展;

5.对试点项目进行项目评估与模式总结。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预算资金共120万元,全部来自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松江区80万元、静安区40万元的标准进行分配。松江区和静安区须分别选择4个、2个试点街道(镇),采取招投标方式由社会组织来承接实施(具体服务要求见附件)。试点街道(镇)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酌情安排项目配套资金。

具体资金使用范围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时间节点

2017年12月底前开展试点的动员和部署,明确开展服务的街道(镇);

2018年1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

2018年2月2018年12月,各试点街道(镇)开展具体服务;

2019年1月底前,市、区完成项目评估工作。

附件:项目具体要求

上海市民政局

2017年11月10日

附件

项目具体要求

一、项目名称:桥计划以儿童为重、家庭为本、社区为基、预防为先的社会工作综合服务试点项目

二、试点区域:松江区4个街道(镇)、静安区2个街道(镇)

三、主要目标:依托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积极探索社会工作有效介入社会救助的路径、方式和方法,探索建立社会工作需求发现机制、社会工作服务承接机制、社会工作服务转介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四、具体要求:

1.建立健全社会工作需求发现机制。试点社区和社会工作者明确桥计划项目服务对象筛选方式的标准,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参与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状况调查、建档访视、服务需求分析等具体社会救助事务,使社会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得到及时、准确、客观的收集、分析、评估,明确每个家庭的社会工作救助类别。项目周期内,制定符合上海实际的《社会救助对象社会工作服务需求筛查指标》和《社会救助对象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评估表》。

2.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承接机制。项目周期内,各试点街道(镇)为50个以上的重点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提供社工服务,实现改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成员个体的自我功能与家庭整体功能重建的目的;有针对性地研发扶贫助困的服务产品,以回应困难家庭多元化的需要;有条件的街镇可以将空置的社区空间委托给社会组织托管或使用,形成桥计划服务的社区阵地,依托社区空间为桥计划提供稳定的服务场所和展示平台。

3.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转介机制。项目周期内,对试点街道(镇)参与项目的社区工作者、志愿者进行专题培训,培训次数不少于5次,推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与方法的普及应用,调动社区深度参与桥计划项目,使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普遍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与方法,明确参与社会工作服务的职责,明确服务对象筛选标准,在社会救助经办环节中能够及时发现有社会工作服务需求的社会救助对象,并掌握家庭探访的技巧;探索建立将服务需求移交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程序,使社会救助对象的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得到全面系统的回应。

4.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互动服务机制。探索在社会救助管理与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培养救助社工、选拔救助社工督导,储备项目复制的督导资源;条件成熟时,可以在区社工协会下成立社会救助社工专委会,促进业内研讨。项目周期内,通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引领,培育社区各类志愿者,探索建立志愿力量有序、可持续性参与社会救助的机制。

上一篇  1 2 3 4 5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