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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委关于举办2018年“创业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政府网 2018-01-24 09:44:49

文件名称:上海市科委关于举办2018年“创业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科〔2018〕14号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举办2018年创业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市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工商联、张江高新区管委会举办2018年创业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大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以创业在上海为主题,旨在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宣传创新创业人物,树立创新创业品牌,打造一批科技创业明星,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热情,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参赛类型及申请条件

大赛分为常规赛和专题赛两大部分。同一团队或企业在常规赛和专题赛中只能选择其一参赛,不能重复报名。

常规赛分为电子信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六个行业比赛。

专题赛分为国际赛、沪台创业专题赛、沪港创业专题赛、科技服务业专题赛、航空航天专题赛、汽车智能化专题赛、人工智能专题赛等进行比赛。其中,科技服务业专题赛重点支持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科技新媒体等专业科技服务;人工智能专题赛重点聚焦识别、理解、处理、执行、算法或脑科学等人工智能技术与场景应用。

(一)科技企业组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在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特征,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科技企业。

1、小微企业组

(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2)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3)上年度用于企业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4)同一企业限报名一个参赛项目。

(5)小微组企业市赛结果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政策对接,还需注意如下事项:

a)同一企业获得创新资金资助的次数不超过3次;

b)承担过创新资金项目的企业,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立项项目还在执行中,2017年12月31日前尚未验收;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3年;立项项目被终止,时间未超过5年。

(6)专题赛参赛企业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a)国际赛:股东中至少有一人为外国籍人士。

b)沪台创业专题赛:股东中至少有一人为台湾省人士。

c)沪港创业专题赛:股东中至少有一人为香港特区人士。

2、成长企业组

(1)上年度营业收入:制造类企业3000万元以上、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2000万元以上,且前三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2)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企业不低于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

(4)具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二)创业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阶段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项目准备入驻或已入驻众创空间;

4、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上海注册成立企业。

5、专题赛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国际赛:创业团队中至少有一人为外国籍人士。

(2)沪台创业专题赛:创业团队中至少有一人为台湾省人士。

(3)沪港创业专题赛:创业团队中至少有一人为香港特区人士。

三、大赛流程

常规赛在各区设立分赛区,各区科技行政部门作为分赛区的组织单位,按照大赛要求落实分赛点(分赛点优先考虑列入2017年度众创空间三化培育名单的众创空间),协调对接各区科技创新资源,并鼓励对有关的赛事组织及服务予以一定额度的管理经费。大赛将根据所属行政区域、行业领域安排参赛企业或团队至对应分赛点参加比赛。

专题赛由市科委统一指导,市科技创业中心、有关区科技行政部门等联合主办,委托专业机构承办,将根据参赛企业和团队的参赛类型安排至对应分赛点参加比赛。

(一)市赛评选

1、小微企业组:采取技术网评和现场路演为主的方式。技术网评由市科委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路演根据参赛类型、所属行政区域、行业领域,企业至大赛安排的对应分赛点进行比赛。根据综合评分确定市赛评选入选名单,在大赛官网和官微上予以公示、公告。

2、成长企业组:按照科技小巨人工程的要求参加评审。

3、创业团队组:采取现场路演的方式。创业团队按照参赛类型、行业领域划分,至大赛指定的团队组分赛点进行比赛。根据综合评分确定市赛评选入选名单,在大赛官网和官微上予以公示、公告。

(二)国赛推荐

根据市赛评选结果,按国家大赛有关要求和程序,组织相关分赛点采用现场路演的方式筛选出推荐参加国赛的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和团队。优胜名单在大赛官网和官微上予以公示。

四、支持政策与大赛服务

本届大赛将对接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科技小巨人工程以及科技金融等相关政策。同时作为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上海地方赛区唯一参赛渠道,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将吸纳更加广泛的投融资机构和创业组织参与,并提供创新创业服务。

(一)所有参赛者

可获得由各分赛点提供创业学堂和导师一对一服务。

(二)市赛评选入选企业和团队

1、小微企业:经公示无异议的,列入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立项项目,按以下方式予以补贴:技术创新项目一次性定额补助10万元/项,各区政府按不低于其实际获得的市拨付经费额度予以配套资助。创投联动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项,且不超过投资额的50%,鼓励各区政府对创投联动项目予以一定额度的配套资助。

2、成长企业:经公示无异议的,列入2018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并可获得由股权托管中心、产权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免费提供并购、股改和上市等免费辅导培训。

3、创业团队:经公示无异议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项的支持;符合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雏鹰计划申报要求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无息贷款支持。

(三)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和团队

1、符合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要求的,可择优推荐至科技部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赛,并获得名师一对一辅导资格。

2、可获得大赛合作银行给予企业的贷款授信支持。

(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

优秀企业可免费获得未来之星创始人培训计划辅导。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1、科技企业组:

(1)小微企业组:1月25日9:00至2月12日16:30

(2)成长企业组:按照2018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申报通知要求。

2、创业团队组:3月19日9:00至4月20日16:30

(二)报名渠道

1、科技企业组报名:

登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按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提交《上海市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和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

2、创业团队组报名:

登陆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官网(http://cyds.shtic.com),选择参赛登陆,进入团队组申报页面。

六、活动信息

赛前、赛中及赛后,大赛指导委员会将组织系列活动,包含赛事培训、政策培训、科技金融、专业技术、企业能力提升、宣传等服务。鼓励创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大赛,并提供导师、培训、融资等深度服务。参赛者可以通过关注大赛官网和创业在上海官方微信号,了解更多服务信息,自愿报名参加有关的辅导、培训和活动。

(一)创业在上海官方微信号:

(二)创业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官网:http://cyds.shtic.com

七、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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