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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改委关于下达本市2018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政府网 2018-03-29 09:44:52

文件名称:上海市发改委关于下达本市2018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发改环资〔2018〕29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本市2018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机管局、市旅游局:

你们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经信调<2018>80号、沪商商贸<2017>209号、沪交科<2018>182号、沪机管函<2018>6号、沪旅函<2017>49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2项,计划下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0940.94万元(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1、按照《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贴办法》(沪经信调<2018>80号)的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上海得益化工有限公司等10项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第一笔专项补助资金1952万元;安排青港工业园区等3个重点区域第一笔调整项目补助资金8636万元,共计10588万元。

2、按照《上海市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沪发改环资<2011>73号)等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17年7个结转项目支持资金246.44万元,其中:上海港船舶应用低硫油和岸电实施效果评估等5个结转项目经验收,安排第二笔支持资金36.49万元;组织实施2017-2018年度上海市节能减排小组活动等2个项目,安排第一笔支持资金209.95万元。2016年大型商业建筑合理用能指南修订等4个结转项目经验收,安排第二笔支持资金86万元。2014年组织实施能效对标及能效领跑者制度项目经验收,安排第二笔支持资金20.5万元。共计352.94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市2018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一批)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附表:上海市2018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一批)

序号

支持方向

金额(万元)

具体支持内容

负责部门

使用依据

1

产业结构调整资金

10588

安排经审核通过的上海得益化工有限公司等10项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第一笔专项补助资金1952万元;安排青港工业园区等3个重点区域调整项目补助资金8636万元;共计10588万元。

市经济信息化委

《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贴办法》(沪经信调<2018>80号)

2

节能能力资金

352.94

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17年7个结转项目支持资金246.44万元,其中:上海港船舶应用低硫油和岸电实施效果评估等5个结转项目经验收,安排第二笔支持资金36.49万元;组织实施2017-2018年度上海市节能减排小组活动等2个项目,安排第一笔支持资金209.95万元。安排2016年大型商业建筑合理用能指南修订等4个结转项目经验收,安排第二笔支持资金86万元。安排2014年组织实施能效对标及能效领跑者制度项目经验收,安排第二笔支持资金20.5万元。共计352.94万元。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机管局、市旅游局等

《上海市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沪发改环资<2011>73号)

合计

1094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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