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 上海地方法规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认知症照护床位设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政府网 2018-04-19 10:07:50

文件名称: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认知症照护床位设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民福发〔2018〕11号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认知症照护床位设置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提高本市认知症照护服务水平,加快发展面向失智老年人的专业照护、康复服务,本市将改建1000张失智老人照护床位列入2018年市政府实事项目,探索建立本市认知症照护服务体系。为做好相关工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6〕7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工作实际,联合制定了《认知症老年人照护床位设置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3月30日

认知症照护床位设置工作方案(试行)

一、工作目标

为了缓解认知症老年人照护压力,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认知症照护能力,在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机构或长者照护之家)中设置认知症照护床位,为认知症老年人营造家庭式住养环境,提供针对认知症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护、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精神支持、社会交往等专业性、全方位服务;培育经过认知症照护专业培训的服务队伍;搭建认知症老年人与社区的交流平台,培育社区认知症非正式照护力量,为社区内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支持性服务。2018年各区改建认知症照护床位不低于50张,全市总数不低于1000张。

二、服务对象

认知症照护床位的服务对象为本市户籍的60岁及以上、经统一需求评估和认知症专项测评后符合机构入住要求的老年人。认知症专项测评由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全市统一的方法和标准开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设置与管理要求

(一)设置要求

认知症照护床位的设计与建设要求详见《认知症照护床位设置指南》(附件1)。

(二)名称规范

认知症照护床位所在的区域统一使用记忆家园的名称。

(三)设置办法

1.在既有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置认知症照护床位的,按照《认知症照护床位设置指南》要求,由机构自行实施,完成后向区民政部门申请验收(验收表详见附件2)。

2.新设置的养老服务机构,需先按照养老机构或长者照护之家的相关规定完成机构设置程序后,再办理设置办法第1条中规定的相关手续。

(四)运营要求

1.机构对入住认知症照护床位的对象需进行认知症照护专项测评,制定专属照护计划,鼓励照护计划个案化,并配备相关风险预案。

2.每个机构需配置一名专职或兼职经过专业培训、拥有照护计划制定能力的专业人员(以下简称照护计划制定专员)。认知症照护相关从业人员(管理人员、护理人员、照护计划制定专员等)均需经过认知症照护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该培训由第三方统一组织,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护理人员与入住对象的配比不低于1:3;每个照护单元夜晚护理人员不少于1人,以安全为前提,按需配置。

3.形成认知症照护服务清单和操作规范。

4.签订认知症照护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

5.与医疗卫生机构神经内科或精神科医生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认知症照护单元能及时、定期得到相应的医疗服务和指导。

6.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向社区开放设施和服务,鼓励社区志愿者共同参与照护。

四、扶持办法

(一)由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市级福彩金)给予每个认知症照护单元一次性开办补贴10万元,用于照护单元内的设施设备采购、更换和维护。

(二)在既有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置的认知症照护床位,由市级福彩金按每张床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各区政府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补。

新建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置认知症照护床位的,可享受新增养老床位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即市级建设财力补助或市级福彩金补贴)或认知症照护床位的一次性床位补贴,两者不叠加发放。

(三)由各区政府给予认知症照护床位运营补贴,自正式执业之日起补贴三年,按照每张床位第一年5000元、第二年3000元、第三年200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

(四)参照《关于对本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的通知》(沪民规〔2017〕6号)文件中招用持证人员奖的规定,对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制招用在认知症照护单元专门从事认知症照护服务的护理员,按考核合格人数乘以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资50%的标准给予养老服务机构奖补。

(五)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的老人按照相关规定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认知症照护单元,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可全额享受相应等级的养老服务补贴。

(六)各区可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有关认知症照护机构或床位的开办、租金、人员、收住本区户籍老人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鼓励各区出台对不同程度的认知症老人给予相应的照护补贴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知症照护床位建设是本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是回应社会需求、解决民生难题的重要举措,各区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区民政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区认知症照护床位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养老服务机构设置认知症照护床位给予充分指导和支持。

2.整合资源。区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卫生、人社等部门,研究认知症照护床位建设和服务开展的扶持政策。充分对接医疗服务资源,形成医疗资源对认知症照护机构实质性支持的长效机制。加快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培育非正式照护力量,引导专业社会力量参与认知症照护服务。

3.规范管理。政府投资举办或设置的认知症照护床位,可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委托专业组织或机构运营。

保基本养老机构中提供认知症照护服务的床位费和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在照护分级时考虑认知症因素,按照照护等级和服务协议收费。长者照护之家内设置的认知症照护床位,公建民营机构按照双方协议收费,其他的自主收费。

按照本文件相关规定对认知症照护床位进行验收和发放补贴,严格执行福彩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勤俭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附件:

1.认知症照护床位设置指南

2.认知症照护床位验收表

附件1

认知症照护床位设置指南

一、选址要求

1.1认知症照护床位设置在本市的养老服务机构内,相对独立。可以在养老服务机构内部,选择独栋建筑、独立楼层或楼层中的部分区域进行设置,也可以将养老服务机构全部设置为认知症照护机构。鼓励与精神卫生诊疗资源临近设置。

二、平面布局与面积标准

2.1认知症照护床位布局采取小单元模式,每单元6-18床。每个机构可根据场地条件设置1个或多个单元。

2.2在合理布局的前提下,鼓励设置单人间,多人间每间原则上不超过4床,且床之间有私密性隔断。

2.3环境布置按照居家理念,着重打造温馨、舒适的家庭氛围,避免奢华和机构化。

2.4在机构内部设置认知症照护床位的,整个认知症照护区域内床均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全部设置为认知症照护床位的,床均建筑面积按原有标准执行。认知症照护单元单人间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多人间的单床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三、认知症照护单元用房组成

3.1单个认知症照护单元由卧室、餐厅、公共客厅、备餐区、公用卫生间、助浴室、照护站、污物处理间、储藏室以及活动、自理能力训练场所等用房组成,其中餐厅、公共客厅、活动、自理能力训练场所等可以综合设置,污物处理间、储藏室等可与机构内其他区域的同类功能用房合并设置。

3.2按照服务人数设置公共客厅面积,便于老人交流互动、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等。

3.3鼓励设置园艺治疗区域和室外活动场所。

3.4公共卫生间不少于2个,每增加6人需增加一个厕位。助浴室需配更衣室、设厕位。

认知症照护单元功能用房一览表

房屋类型

用房配置

备注

居住用房

卧室

卫生间

生活辅助用房

公用卫生间

应设置在老人方便使用的区域,减少步行距离

助浴间

应配更衣间、附设厕位

备餐区

含厨房功能,用于分餐

可单独或综合设置

公共客厅

餐厅

照护台

活动、自理能力训练场所

污物处理间

应每层设置

可与机构内其他区域的同类用房合并设置

储藏室

用于老人生活用品存储

园艺区

可设置于室内或室外

室外活动场所

注:表中□为应设置;△为宜设置。

四、认知症照护单元设施设备基本配置及要求

4.1按照家庭环境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一般需包括:电视机、沙发、茶几、餐桌、餐椅、微波炉或电磁炉、冰箱、空调、热水开水器、消毒柜、床、床头柜、衣柜、办公桌、电脑等(上述设施设备可以由具备同类功能的其他设施设备替代)。部分设施设备如消毒柜等可根据机构实际情况与其他区域共享配置。

4.2配置开展相关服务所需的基本装备(如护理设备、作业疗法设备等)。配备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无障碍设施、技防、消防、照明、防滑、紧急呼叫、卫生消毒等安全防护措施。

4.3照护区域内安装门禁系统,窗户限位(且确保通风良好),使用防滑且无复杂纹路的地板。公共区域内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老人卧室房门不安装内锁,门上设置可视区域,安装呼叫系统,有条件的可安装离床报警系统。

4.4备餐区不用明火,可以使用电磁炉、微波炉等。

4.5通过包括色彩、声音、光线、主题装饰等多种手段,突出空间、时间的变化,以及对不同设施、不同功能区域的区分。如:使用明暗光线区分活动区域和卧室,使用可调解光源提示白昼与黑夜变化;通过冷暖色调区分不同功能区域,通过不同颜色区分老人各自的物品等,增加提示功能。

4.6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需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如:使用安全插座,开关、按键等安装于老人无法触摸的地方,坚硬、突出部位安装防护条,橱柜安装橱门安全锁等。环境设置中无任何锐利突出物、易误食物品,所有锋利器具、消毒剂等危险物品妥善保管。

4.7标识、指示牌要醒目,有个性特点,有防脱落措施。

4.8服务场所内不得出现敏感或歧视性用语,如老年痴呆、老年精神病、失智等。

附件2

认知症照护床位验收表

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项目负责人

性质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完成形式:(打)新建□改建□扩建□

设置方式:(打)楼层中独立区域□独立楼层□整栋建筑□

共设置个单元,共设置认知症照护床位张

其中:单人间个;多人间个,每间人

认知症照护区域总建筑面积M2;平均单床建筑面积M2

经费投入情况

总投资:万元1.装修费用万元2.设施(设备)配置费万元3.其它费用万元

经费来源:1.区财政万元2.区福彩金万元3.乡镇资金万元4.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万元5.村集体资金万元6.社会捐赠万元7.其它万元

验收内容

环境布局

1.采取小单元模式;符合□不符合□2.环境布置采用居家风格,温馨、舒适;符合□不符合□3.多人间每床之间有私密性隔断。符合□不符合□

功能用房

卧室有□无□公共客厅有□无□综合设置□备餐区有□无□餐厅有□无□综合设置□照护站有□无□活动场所有□无□综合设置□助浴室有□无□训练场所有□无□综合设置□公用卫生间有□无□储藏室有□无□合并设置□园艺治疗区域有□无□污物处理间有□无□合并设置□室外活动场所有□无□(注:综合设置是指几种功能集中设置在一个空间内,合并设置是指与邻近区域的相同功能共用一个空间)

设施设备

沙发有□无□茶几有□无□电视机有□无□餐桌有□无□餐椅有□无□电饭煲有□无□冰箱有□无□热水开水器有□无□空调有□无□微波炉或电磁炉等有□无□办公桌有□无□电脑有□无□床有□无□衣柜有□无□床头柜有□无□护理设备有□无□作业疗法设备有□无□防滑措施有□无□无障碍设施有□无□消防设备有□无□紧急呼叫设备有□无□技防设备有□无□卫生消毒设备有□无□

重点事项

1.照护区域内安装门禁系统;符合□不符合□2.公共区域内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符合□不符合□3.卧室房门不装内锁,门上设置可视区域;符合□不符合□4.备餐区不使用明火;符合□不符合□5.窗户限位(且确保通风良好);符合□不符合□6.使用安全插座;符合□不符合□7.坚硬、突出部位安装防护条;符合□不符合□8.橱柜安装橱门安全锁;符合□不符合□9.无锐利突出物、易误食物品;符合□不符合□10.危险物品妥善保管;符合□不符合□11.标识、指示牌醒目,有防脱落措施;符合□不符合□12.服务场所内无敏感或歧视性用语。符合□不符合□

区验收意见

经办人签名年月日

(盖章)领导审核签名年月日

上一篇  1 2 3 4 5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