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区绿化市容局、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宝山、松江、金山、崇明区农委,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将于2018年11月5日至10日在上海举办。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进口博览会保障工作,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全市各级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要在继续开展候鸟保护专项行动烈焰行动季风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的基础上,全力做好进口博览会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保障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举办进口博览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推进新一轮对外开放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和战略部署,是中国政府向世界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意义十分重大。首届进口博览会在本市举办,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上海的高度信任,也为上海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和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带来了重大机遇。目前,全市各行各业正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推进进口博览会各项筹备保障工作,各区及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将进口博览会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保障工作作为本年度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一定要确保进口博览会前后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安全有序,要向国内外友人展示上海良好的生态之城形象。
二、查找问题,明确重点
各区及有关单位要汲取以往重大活动中涉野生动植物保护负面舆情造成被动局面的经验教训,详细梳理目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点位,明确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确保本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在展会期间不出现管理盲区、不出现负面舆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区重点工作责任要求详见附件1)。各区要切实做好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单位场所监管,中心城区要主动联系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重点加强对古玩市场、花鸟市场(包括流动露天集市)、农贸市场非法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监管,特别要做好对象牙等敏感物种及其制品的监管工作;郊区要主动对接公安、边防等部门加强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监管,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合作,加强对农贸市场、古镇集市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监管,同时还要加强对各道口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排查,做好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闵行区、长宁区、青浦区、嘉定区作为核心保障区,在结合以上要求开展工作的同时,要全方位加强对展会内部和周边地区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监管,注意应对突发事件。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保障进口博览会期间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各区及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进一步明确保障工作的负责机构(部门)、负责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应急值守制度。各区要针对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多发、高发地区,安排专人划片分区,进行巡护值守,杜绝使用网捕、毒药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恶性事件发生。对于古玩市场、花鸟市场、主要道口及有食用野生动物风俗地域的集贸市场、饭店宾馆等场所也要落实专人进行定期排查,务必做到密切关注、巡护到位、监测到岗、责任到人。同时,各区要落实好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职责,确保监测点与管理部门间联系通畅。
四、认真组织,全面保障
一是强化日常巡护机制,本次进口博览会重点保障期为10月22日至11月15日,各区在重点保障期内,每天对重点区域巡护不少于一次;二是各区、各单位要依托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联席制度,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跨前一步,主动对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三是进一步完善志愿者巡查制度,主动与在辖区内开展巡查工作的志愿者对接,完善问题发现机制;四是做好应急事件管理,进口博览会会场及周边5公里范围为核心保障区,核心保障区和各区重点责任区要确保在1小时内有工作人员赶往事件现场,其它区要确保2小时内有工作人员赶往事件现场;五是建立月报、日报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即日起至10月实行月报制,10月22日-11月15日实行日报制,期间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电话或微信报告我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和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并立即填报重大事项报表(相关报表见附件2);六是做好疫源疫病监测上报、举报受理、收容救护、物种鉴定等其它工作。
五、主动宣传,营造氛围
各区要紧紧抓住进口博览会在上海举办的有利契机,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组织开展正面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我国特别是上海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工作成效。同时,要结合相关典型案例,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宣传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上海市崇明禁猎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向广大群众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向国内外客商宣传生态文明理念,为进口博览会的举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统筹协调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加强对各区宣传活动的指导和支持。
六、加强督查,确保成效
进口博览会保障重点工作期间,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开展进口博览会保障工作督查,根据周报日报重大情况报告情况,定期督查,并根据各区工作情况,编写督查情况报告报局领导。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通报批评,对保障有力、取得突出成绩的,给予通报表扬。
此外,请各单位及时将有关保障工作的信息报送至市保护站,由其汇总并形成进口博览会保障工作简报于11月30日前报至局保护处。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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