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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等关于在沪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政府网 2018-07-20 17:07:31

文件名称:市科委等关于在沪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财教〔2018〕5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科教〔2018〕32号,以下简称《通知》)、《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文件要求,现就在沪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市属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研究开发机构、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应按照规定格式报送本单位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中央在本市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将其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书面报告抄送市科技、教育部门。

二、报送时间

1.网上填报截止日期:2018年7月20日。

2.纸质版年度报告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7月27日。

三、报送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完成本单位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网上填报工作,未报送2016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的,需同时填报2016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

各单位需将系统填报生成的正式版年度报告打印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送(抄送)市科委或市教委;无相关转化活动的单位应主动以纸质方式声明。

四、报送地址

1.研究开发机构报送地址:钦州路100号1号楼303室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2.高等院校报送地址:宝山路251号甲506室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

五、联系方式

市财政局周尊丽54679568-13066

市科委梁冰/刘晓光23112581/64839009

市教委葛昊/张燕23116745/56627214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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