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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政府网 2018-07-26 09:53:29

文件名称: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安监执法〔2018〕71号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安全监管局、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等单位:

为保障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落实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安全措施,根据《上海市决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200天行动计划》(沪府办〔2018〕24号)、《进口博览会城市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城市保障总体方案及安全等16项城市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进口博览会城保办发〔2018〕1号)和《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安监协调〔2018〕57号)要求,现就加强进博会期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双预防机制安全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进博会举办场馆所在地及周边区企业的生产安全,保证进博会召开期间本市工贸企业安全工作总体受控。

(二)工作时段。

自即日起至11月19日,共分为4个阶段。排摸检查阶段从即日起至8月30日,核查督查阶段从9月1日至10月22日,决战阶段从10月23日至11月12日,总结阶段从11月13日至19日。

(三)保障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冶金、有色、机械、纺织、建材、烟草、商贸、轻工)八大工贸行业领域,核心保障区域为进博会举办场馆所在地及周边区,包括:长宁区、闵行区、青浦区、嘉定区、松江区,重点是涉及涉爆粉尘、冶金有色、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生产经营单位。

二、具体措施

(一)涉爆粉尘企业。

以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对89家30人及以上的涉爆粉尘企业核验工作为契机,各区安全监管局对照核验过程发现的十项重大事故隐患,逐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同时,要依托国家安标委粉尘防爆分技术委员会或上海市粉尘防爆专家,加快对30人以下的涉爆粉尘企业进行核查、会诊和整改验收。对爆炸风险高、重大隐患多,不能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严格执法,该关的关、该停的停,保证进博会期间的生产安全。

(二)冶金有色企业。

各冶金有色企业按照《冶金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相关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认真全面地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自查自纠。技术力量弱的企业要依靠中介机构或聘请专家协助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措施,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

各区安全监管局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实现闭环管理确保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到位。

(三)涉氨制冷企业。

各区安全监管局要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情况的通报》指出的问题,重点对6家使用快速冻结装置(核心区域:闵行区1家)和22家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以及人员密集区域的涉液氨制冷企业(核心区域:闵行区2家,青浦区2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按照液氨制冷相关技术规范等要求,加强液氨设备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重点加强对阀门等设备运行期间安全可靠性的检查,严格落实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隔离措施以及快速冻结装置安全防控措施,严防氨气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对仍存在隐患或整改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落实停产停业措施。

(四)有限空间作业场所。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8〕55号)要求,深入细致开展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排摸辨识清楚、完善制度执行、保障措施严格、教育交底明晰、应急处置有力。各区安全监管局要对标《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重点对冶金、建材、轻工以及造纸、酱腌菜、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的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强化执法震慑力。

工贸行业领域各单位要发动全员开展双预防机制体系建设,落实分级分类安全管控,大力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活动,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做到标行一致;要狠抓重大危险源以及重点站、库、气、泵和闲置厂房等场所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和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切实做好防暑降温、防台防汛等重点环节和十一、进博会重要时段期间的安全防控,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及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准备,健全完善针对性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准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工作步骤

(一)排摸检查阶段(即日起至8月30日)。

各区安全监管局、各企业单位要根据本地区和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实施方案。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各类工贸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要拉出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在企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区安全监管局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和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责令相关单位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整改消除。

(二)核查督查阶段(9月1日至10月22日)。

各区安全监管局、各企业单位要对备战阶段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回头看,组织力量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设备、重点场馆周边的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重点检查。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对在进博会前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停用相关设施设备,并落实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市安全监管局将在此期间组织检查组对部分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开展核查督查。

(三)决战阶段(10月23日至11月12日)。

各区安全监管局、各企业单位在此期间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保证本单位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随时应对突发事件。核心区域要严格控制危险作业,提升危险作业的审批等级和限制作业时间,强化现场监督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对重点企业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

(四)总结阶段(11月13日至19日)。

各区安全监管局、各企业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进博会的重大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力求成效,要根据本地区和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方案并部署发动,落实责任。

(二)统筹兼顾,形成合力。

要将此次专项保障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瞄准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工作例会、研判会商、联合检查等形式,建立沟通、协调、通报机制,统筹协调推进进博会专项保障。

(三)提高效率,严格执法。

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案件要每案速查、及时回复,对隐患严重的工贸企业,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层层落实,强化应急。

要督促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确保安全生产;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五)加强宣传,集中曝光。

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各区可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在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期间,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警示通报或约谈,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各区安全监管局要及时汇总工作进展、成效、经验和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并向市安全监管局报送和反映。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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