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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7月1日起,广东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作者:佚名 来源:财政部 2016-06-27 09:10:04

文件名称:自2016年7月1日起,广东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2016年6月27日来源:税政司

广东省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经审核,予以备案。

广东省自2016年7月1日起,按上述公告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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