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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区域节能审查办法》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政府网 2018-02-07 18:44:21

文件名称: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区域节能审查办法》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发改能源〔2017〕103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ZJSP0220170012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经信委(局):

《浙江省区域节能审查办法》已经省发展改革委第

38

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联系人:洪善祥;电话:

0571

87052765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

12

25

浙江省区域节能审查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区域节能审查工作,提升节能审查效率,保障区域能源消费强度、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

区域能评

+

区块能耗标准

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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