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政府网 2017-01-06 14:05:20
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字〔2016〕29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16〕293号
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
你们《关于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16〕7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设置匝道收费站9处:盐窝、利津北、滨州东、滨城北、滨州西、惠民、惠民西、济阳东、济北开发区。收费期限25年。
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