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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政府网 2017-09-03 09:51:08

文件名称:我省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必须盯紧盯严。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举报人可对六类违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人的奖励金额按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金额的1%予以奖励,最多不超过5000元。对举报案情重大,且一次性追回社会保险基金超过50万元的,对举报人按追回基金的1%增发奖金,增发奖金最多不超过10000元。

根据《办法》,违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行为包括单位或个人下列行为:单位采取涂改、伪造、藏匿、变造原始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方式,瞒报、少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伪造、变造材料,虚构、隐瞒事实,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单位协同个人、其它机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个人伪造、变造材料,虚构、隐瞒事实,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个人利用他人身份和社会保险证明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个人协同他人、单位或其它机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弄虚作假办理劳动能力鉴定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等。

此外,举报人若发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规定办理退休,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认定工伤,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等行为,均可进行举报。(记者张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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