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 广东地方法规

[广东]广东省关于2015年度全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政府网 2016-06-27 11:21:48

文件名称:[广东]广东省关于2015年度全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文件编号:粤办函〔2016〕29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全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2015年末我省耕地保有量为4744万亩,基本农田面积3955万亩,均高于《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2020年耕地保有量(4363万亩)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834万亩)的目标任务。2015年国家下达我省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计划指标15万亩,实际使用10万亩,未突破计划指标,已连续16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不断完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全面推进,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序推进,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考核结果

(一)耕地保护考核。根据对各地落实耕地保有量、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因耕地保护相关问题被约谈、建立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等6项指标情况的考评,茂名市等10市获得2015年度耕地保护考核奖,其中茂名市、湛江市获一等奖,广州市、汕尾市、肇庆市获二等奖,中山市、惠州市、珠海市、梅州市、韶关市获三等奖。

(二)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根据对各地单位生产总值(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单位生产总值(GDP)建设用地下降率、批后征地率、土地供应率和闲置土地处置率等5项指标情况的考评,东莞市等6市获得2014年度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奖,其中东莞市获一等奖,揭阳市、云浮市获二等奖,佛山市、江门市、梅州市获三等奖。

(三)“三旧”改造考核。根据对各地完成“三旧”改造项目面积、完成面积占本市纳入“三旧”改造项目地块数据库总面积比例、投入资金数额、投入资金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比例、节地面积和节地率等6项指标情况的考评,佛山市等6市获得2015年度“三旧”改造考核奖,其中佛山市获一等奖,深圳市、广州市获二等奖,东莞市、珠海市、中山市获三等奖。

(四)土地执法监察考核。根据各地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情况,结合年度违法用地实际新增面积、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违法用地反弹程度、土地动态巡查以及典型案件被国家和省立案查处、挂牌督办等情况进行考评,深圳市盐田区等10县(市、区)获2015年度土地执法监察考核奖,其中深圳市盐田区、广州市天河区获一等奖;韶关市仁化县、梅州市蕉岭县、江门开平市、佛山市高明区获二等奖;茂名市茂南区、肇庆市广宁县、河源市龙川县、汕头市濠江区获三等奖。同时,对深圳市、汕头市、佛山市、梅州市、惠州市、东莞市、阳江市、湛江市等8个地级以上市和深圳市南山区、广州市荔湾区、汕头市龙湖区、韶关市翁源县、佛山市三水区、梅州市丰顺县、湛江市霞山区、阳江市江城区、江门恩平市等9个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

此次考核也发现,个别地区违法违规用地现象仍较为突出,一些地区将建设用地等不符合要求的地类划入基本农田当中,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承诺落实难度较大,“三旧”改造整体推进工作仍有待加强等问题。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不断加强法治国土建设工作,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持续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再上新水平。本次考核排名靠后的地区,要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三旧”改造和土地执法监察等工作。

省府办公厅

2016年6月17日

上一篇  1 2 3 4 5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