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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政府网 2017-09-19 11:07:29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晋发改信息发〔2017〕77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晋发改信息发〔2017〕773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网信办、编办、财政局、审计局、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中编办、财政部、审计署五部委联合下发《加快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发改高技〔2017〕152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制定了《山西省加快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加快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山西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审计厅

2017年9月11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山西省加快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

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资源、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和新的要求,为加快我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结合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加快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发改高技〔2017〕1529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7年12月底前,围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初步实现省直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完成阶段性5个目标。一是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数量大幅压缩,实现内部信息共享;二是各市、各部门统一接入共享平台,实现跨部门信息系统基本联通;三是率先实现人口、法人等重点领域基础信息的数据共享;四是初步实现共享平台对重点领域提供跨部门业务应用的支撑;五是逐步拓展政务信息系统共享范围,深化信息资源应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二、重点任务

按照“先联通,后提高”的原则,在落实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基础上,结合国家最新部署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应完成的重点任务和进度安排如下:

(一)自查

一是开展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工作。2017年9月底前,省直各部门就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填写《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自查表》,明确本部门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统清单和接入共享平台的信息系统清单,形成自查报告。2017年10月底,提出需要其他部门提供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需求,填写《政务信息资源需求表》。

二是开展信息系统专项审计。2017年9月底前,省审计厅牵头,通过信息系统审计,对省直所有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进行专项审计,实现部门全覆盖,全面摸清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的底数,夯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基础。

(二)编目

2017年10月底前,各市、各部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联合下发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发改高技〔2017〕1272号)要求,梳理所掌握信息资源,明确可共享的信息资源,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模板》,编制完成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要做好目录编制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在汇集各市、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山西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构建起全省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三)清理

2017年10月底前,各部门对照清理清单,基本完成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替代、占用资源长期空闲、运维停止更新服务、适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统清理工作。

(四)整合

2017年10月底前,各部门加快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原则上将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大系统”,杜绝以单个处室名义存在的独立信息系统。

(五)建设

一是加快建设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和数据开放网站。2017年11月底前,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负责,建设山西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实现在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整合清理工作进展填报与统计排名等功能,实现重要信息资源依托共享网站开展共享服务。2017年12月底前,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省委网信办等负责,完成山西省数据开放网站建设及上线试运行。

二是加快建设相关标准。2017年9月底前,将政务信息系统定义、范围的国家标准草案,作为我省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以及需接入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依据。2017年10月底前,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及共享平台(外网)接入相关技术标准指南的基础上,建设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省质监局牵头,按照“基础先行、急用先上”的原则,参考国家标准委编制的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国家标准,开展相关地方标准草案的编制工作。

三是加快建设数据共享平台。2017年12月底前,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负责,建设完善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基本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省电子政务内网管理部门负责,加快推进政务内网和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内网)建设,实现试运行,初步具备接入条件。

(六)接入

各市、各部门将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按相关要求分别接入电子政务内、外网。2017年12月底前,各市、各部门统一接入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构建全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同时完成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的对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

(七)共享

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旅发委、省煤炭工业厅、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重点领域数据接入山西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2017年10月底前,信用体系、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价格、自然人(基础数据及社保、民政、教育等业务数据)、法人(基础数据及业务数据)、能源(电力等)、空间地理、交通、旅游等重点领域提交基于共享网站提供服务的方案。2017年12月底前,各重点领域实现数据基于共享网站的共享服务。

(八)协同

一是优化建设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政务采购管理相关办法,对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内网、外网)、山西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山西省数据开放网站、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等重要基础平台建设,加大支持力度,简化审批流程,加快推动工程实施。

二是强化联动审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高技〔2017〕1449号,以下简称《规划》)文件要求,做好宣贯和落实工作。2017年12月底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等负责,探索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资审批和运维经费审批的跨部门联动机制。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在同级政府部门的全口径备案,在摸清底数的前提下,加大管理力度。省直各部门新增信息化建设需求,原则上必须按照《规划》开展项目建设,并合理安排建设、运维资金。

三是加强安全保障。省委网信办牵头,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推动制定完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有关规定。各市、各部门负责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公安机关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市、各部门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防护,完善安全保护机制,不断提高核心设备自主可控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的山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网信办、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工作组、组织推进组、技术支撑组等3个工作组。

1、督查工作组: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委网信办、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质监局、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参加。负责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落实情况督查,协调推动相关重点任务落实。

2、组织推进组: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委网信办、省编办、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参加。负责整体推进,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梳理阶段性问题,协调解决方案,推进整合共享考核工作,及时掌握反馈整合共享工作进展及考核情况。

3、技术支撑组:由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牵头,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保密局、省国家密码局、省质监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标准,为各市、各部门开展目录编制、政务网络和共享平台接入、安全防护与管理、等保分保测评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培训指导。

(二)加强责任落实

各市、省直各部门作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主体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整合共享工作所需经费由各市、各部门自行解决,对于确需相关工作经费支持的,按规定程序统筹安排。

(三)强化考核评价

结合我省“13710”工作制度,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考核评价,重点对各市、各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数、共享信息数、协同应用数、系统联通率、重点任务进展、应用实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从2017年9月起,每月月底前向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报送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组织编制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办法。

(四)做好技术支撑

为切实保障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顺利实施,由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等单位负责,加强网络与共享平台接入、目录编制、数据对接、工作进度填报等工作的技术支撑保障力度。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省质监局等单位负责,做好有关技术、标准的培训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1.《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2.《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自查表》

3.《政务信息资源需求表》

4.《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模板》

5.《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模板》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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