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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府关于灌新路(灌口中路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政府网 2017-09-21 16:45:13

文件名称:厦门市政府关于灌新路(灌口中路

文件编号:厦府〔2017〕32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灌新路(灌口中路-环湾大道段)工程(集美段)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7〕379号)批准,决定征收集美区灌口镇井城村集体用地10270平方米,作为灌新路(灌口中路-环湾大道段)工程(集美段)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土地用途

征地面积(平方米)

征地单位

被征地单位

灌新路(灌口中路

-

环湾大道段)工程(集美段)

交通运输用地

10270

集美区人民政府

井城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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