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 福建地方法规

厦门市政府关于2018J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政府网 2018-04-19 10:34:34

文件名称:厦门市政府关于2018J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文件编号:厦府〔2018〕9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2018J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8〕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集美区11-11集美新城片区诚毅西路(规划)与诚毅北路(规划)交叉口东北侧A2地块(编号:2018JP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市国土房产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们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拍卖起始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限、项目开竣工时间、配套事项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原厦府〔2017〕281号同时作废。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上一篇  1 2 3 4 5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