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政府关于龙岩市2017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政府网 2018-04-27 09:45:00
文件名称:龙岩市政府关于龙岩市2017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文件编号:公告〔2018〕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二○一八年一月四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有关规定,以闽政地〔2018〕5号文件批准征收(使用)土地1.9582公顷。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龙岩市2017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1号地块(龙门街道龙门村)
东:耕地南:耕地
西:耕地北:道路
2号地块(雁石镇雁江村)
东:居民点南:道路
西:省道203线北:溪南路
三、被征土地单位及面积
(详见附件1)
四、征地补偿标准
按龙岩市人民政府龙政综〔2017〕77号文件规定标准补偿。
(详见附件2)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办理。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月
日
—
月
日
各村部
月
日
—
月
日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
-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
- 福建省物价局物价大厦物业购买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发改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 福建省政府关于公布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的通知
- 关于公布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有关情况的说明
-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许守尧等7位同志任前公示的公告
- 福建省城乡绿化暨古树名木保护专家库名单公告
-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例行新闻发布实施办法》的通知
- 福建省经信委关于确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及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