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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关于下达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政府网 2017-06-02 15:13:48

文件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关于下达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桂政发〔2017〕2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做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要求,2017年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财政收入增长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进出口总额增长8%,节能减排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9.5%。

二、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工作措施

按照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2017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突出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优化供给侧,全面落实五大任务。

1.多措并举去产能。按照国家要求,严格环评、能评、土地和安全生产审批,严禁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新增产能项目。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退出一批低端低效产能。建立“僵尸企业”数据库,尽快出台处置方案,妥善做好职工转岗分流,加快国有关停企业出清,基本建立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机制。

2.分类施策去库存。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落实完善房地产去库存的各项政策措施,解决好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问题。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发挥好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区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防范风险去杠杆。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存量债务置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控,出台企业债权转股权实施方案,进一步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对小贷担保行业的全面监测,扎实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强化对民间借贷的有效监管,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4.千方百计降成本。抓好降成本41条政策措施落实和完善,推动企业综合成本进一步下降。实施好营改增及资源税改革政策,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扩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取消、减免一批政府性基金。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输配电价体系,放开售电市场,力争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达全社会用电量的20%。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降低贷款中间环节费用和企业财务成本,允许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企业政策性担保基金。加快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无车承运人业务等物流模式,规范公路收费管理和监督执法,降低各种物流费用。

5.协调发展补短板。加大对基础设施、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等薄弱环节建设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尽快研究制定补短板总体方案和具体领域专项实施方案。

(二)突出扩大总需求,努力增强发展后劲。

1.稳步扩大有效投资。一是加强融资支撑。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和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力争全社会融资总量达5500亿元,其中直接融资占比超过20%,新增贷款2500亿元以上。抓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企业债券等各类资金项目的申报和落实,鼓励发行县域企业债券,加快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签约、投放和建设。发挥好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作用,研究发起设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协调推进债转股和资产证券化。二是大力促进民间投资。认真抓好国家和自治区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向社会发布第七批引入民间资本项目,推动民间资本投资产业生态化改造、大健康产业、交通运输新经济等多领域。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放开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国防科技等领域市场准入,筛选推出一批具有较好现金流和稳定回报预期的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打造一批PPP项目精品案例,研究申报发行PPP项目专项债券。三是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围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力,力争全区重大项目投资完成6000亿元以上。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投资完成2000亿元以上,其中公路、铁路、港口、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投资完成1000亿元以上;产业投资完成750亿元以上,着力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投资比重;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投资30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北部湾大学、广西新媒体中心等一批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四是改进项目推进机制。健全重大项目常态化协调调度机制,建立重大项目“联系、报告、协调、跟踪、督办”全过程服务机制,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储备。实行投资项目目录清单管理。强化重大项目稽查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

2.促进消费提档升级。一是积极培育消费热点。深入实施“消费品培育升级”“互联网+流通”等专项行动计划,开展“广西特产行销全国”“百店大促销”“信用消费季”“放心消费”等活动,改造提升传统商业,大力鼓励新兴消费,稳定住房和汽车消费,推动实体零售线上线下融合。二是完善消费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南菜北运”、冷链物流等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推进防城港水果进出口集散中心、百色果蔬交易集散中心等一批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和11个“智慧农贸”市场建设,大力支持商务云平台、二维码中心、电商创客空间和孵化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共同配送、物流标准化试点。抓好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试点,力争农村电商覆盖率达60%以上。三是优化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在产品质量、工程建设、电子商务、证券期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试点推行信用报告嵌入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3.推动进出口回稳向好。一是抓好促外贸政策落实。用足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引进发展一批龙头外贸企业。积极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支持自主品牌汽车等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力争全区出口额增长6%左右。加大实施进口贴息政策力度,鼓励增加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大力争取国家支持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二是提升发展加工贸易。实施第二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用好加工贸易专项资金,引进一批知名品牌商、代工商以及研发、结算和地区总部,支持有条件的市与东部发达省区共建加工贸易产业园,加强承接产业转移配套能力建设。三是优化发展边境贸易。鼓励推行“边小产品+落地加工”模式,完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东兴、友谊关、水口、硕龙、龙邦等5个重点边境口岸及一批边贸市场建设,加快打造沿边口岸经济带。

(三)突出培育新动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1.推动工业发展提质增效。一是加快传统产业“二次创业”。制定糖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机械、冶金行业“二次创业”方案,加快有色金属产业转型升级,抓好一批“二次创业”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东(中)西铝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区及南宁、柳州、来宾等铝精深加工基地建设,加快百色、来宾等铝工业专用电力局域网建设,开工建设来宾银海铝二期等项目,促进百矿集团煤电铝一体化等项目投产达产,打造沿海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争取主导建设防城港钢铁基地。二是实施一批工业结构优化项目。重点推进实施百项新兴产业培育、百项传统产业改造、百项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百项智能制造与智能工厂建设等“4个100”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力争全区工业投资增长10%,先进制造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0%。壮大提升发展轻工业。三是大力推动资源枯竭等地区可持续发展。重点加快推进贺州平桂区、合山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推动柳州、桂林城区老工业区及融安泗顶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

2.促进新业态新技术蓬勃发展。一是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海洋、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领域,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新兴产业园区及基地,力争全区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比重达12%。重点加快打造南钦北电子信息核心产业带,大力推进南宁、桂林、贵港等一批电子信息产业园及南方中药材种植基地、民族药二次创新基地、国家基本药物重大疾病原料药基地、北海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等建设,推动设立国家海洋局第四研究所,积极申建中国—东盟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二是大力支持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云计算中心、“两化”融合示范工业园区、工业云平台等一批重大项目及园区建设,积极开展智慧城市、信息惠民示范城市、物联网区域示范等创新型试点。鼓励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实施好服务业百项重点工程,抓好服务业龙头企业名录库、重点项目库和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一期等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继续深化桂林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启动贺州国家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推进柳州汽车城及贺州碳酸钙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示范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两广服务业合作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广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及南宁、贺州、百色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建设;支持发展城市智能管理、便民信息服务、北斗导航服务、数字金融等新兴服务业态。鼓励军民融合发展,开展军民融合综合评估试点,围绕修造船、渔业开发、海上维权、医疗救护等领域谋划推出一批示范项目,推动北斗导航、新材料、网络空间等领域关键技术军转民,培育一批军民融合型企业。三是提升技术创新引领支撑能力。强化创新驱动政策扶持,安排1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创新能力建设。加强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实施10个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引进转化重大科技成果22项,推动260项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建20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成运行广西网上技术交易平台。推动4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20家以上自治区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50家自治区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加快组建南宁、柳州、桂林、北海自主创新示范区,力争新增2家以上自治区级高新区、1家以上国家级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1000家以上。

3.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00亿斤左右。新增建设100万亩“双高”糖料蔗基地,力争良种率达85%以上,机械化收获率达15%以上。深入实施现代特色农业“10+3”提升行动,新认定40个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100个县级示范区和200个乡级示范区,新增建设60个特色作物试验站和10个以上富硒农产品示范基地,力争全区蔬菜年产量2750万吨、水果1600万吨、蚕茧35万吨、食用菌133万吨、水产品368万吨。二是提升农业发展竞争力。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推进百个新型职业农民示范村及一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7万人以上。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业投入品、农药残留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休闲农业、都市农业、“互联网+农业”、农产品定制及农产品深加工,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力争休闲农业综合收入突破200亿元。四是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改革。落实好国家关于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加快推动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与户口变动脱钩,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积极推进田阳等8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力争可颁证率达95%以上。

(四)突出增创新优势,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1.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放管服”改革方面。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下放的后续工作,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完成市县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加快推进南宁、柳州等6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设立行政审批局。二是商事改革方面。持续深入推进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改革,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信息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平台。三是投融资改革方面。出台我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修订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制定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选取部分行业、领域、区域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动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机制。四是财税金融改革方面。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实行中期规划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按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消费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继续推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筹建合资证券公司,抓好广西农信社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五是国资国企改革方面。完善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激励约束等各项制度,积极推进国企公司制改革,探索开展国企员工持股、职业经理人试点,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实施国企投资担保负面清单制度。六是医药卫生改革方面。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行全区统一的城乡医保制度,力争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试点覆盖全区所有县。七是价格综合改革方面。修订我区定价目录,放开、下放部分价格收费管理权限,加快推进输配电价、医疗服务、交通运价、污水处理费、阶梯水价等改革,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八是规划改革创新方面。按照国家《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要求,编制我区统一的省级空间规划,扎实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实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为全国试点作出积极贡献;抓好“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实施。统筹推进其他改革。

2.加强国际国内合作。一是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广西“一带一路”重点突破工程三年滚动计划,加快建立“一带一路”项目电子化管理平台。大力推进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及中国—东盟信息港、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一廊两港”建设,加快推进马来西亚关丹港、文莱摩拉港、南海国际邮轮母港及航线、中国—东盟联合大学等一批标杆项目建设,积极对接中欧班列,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经贸投资、人文交流等领域合作。二是深化以东盟为重点的国际合作。承办好第14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积极参与泛北部湾、大湄公河次区域、澜沧江—湄公河等多区域合作,加快推进中马“两国双园”、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东兴和凭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文莱玉林健康产业园、中泰崇左产业园等园区建设。三是全面拓展国内区域合作。加强桂港澳重点领域合作,打造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CEPA)先行先试示范基地。加强与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中南西南等区域合作,积极推进两广经济一体化发展,创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体制机制,加快打造贵广、南广、云桂高铁经济带和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积极推动百色—文山、贺州—肇庆、北海—湛江等跨省合作园区规划建设,以及河池—黔南、玉林—湛江、岑溪—罗定等园区前期研究工作。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是狠抓已签约项目落实。加快推进去年新签约尚未开工的2171个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力争新开工1100个项目,其中工业项目320个、新兴产业项目60个。加快推进1400个招商引资项目续建,力争早日竣工投产。二是全力引进更多新项目。深入实施《广西招商引资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和“引资强贸工程”,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等行业和领域,继续开展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统筹发展、利用外资、重点园区、优化投资环境等系列专项招商行动,力争全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10%,其中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1%。三是鼓励支持对外投资。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鼓励和引导我区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工程机械、农用机械、内燃机、电工电气、机床工具等重大装备和优势产能向外输出,突出抓好马中关丹产业园年产350万吨钢铁、上汽通用五菱印尼汽车生产、中柬农业中心基础设施等一批重点对外投资项目建设。

(五)突出整体协同性,统筹城乡区域发展。

1.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一是加快打造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版。进一步完善临港产业布局,强化集疏运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大能力泊位、深水航道及港口码头。争取国家支持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推动北海出口加工区升格为综合保税区,做好梧州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由4市延伸到6市,加快口岸通关一体化建设,争取南宁五象新区获批国家级新区,积极申报南宁临空经济区,加快推进龙港新区建设。二是加快发展西江经济带。全面落实《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支持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的若干政策。全面推进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力争完成投资700亿元以上。优化沿江重点城市产业布局,加快打造西江“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三是大力振兴左右江革命老区。加快实施《左右江革命老区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力争完成投资42亿元。启动实施《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统筹推进194个重点项目建设。做强做优革命老区生态型铝及有色金属、生态长寿天然饮用水、糖业循环经济、锰深加工等一批产业基地,加快推进中越德天(板约)国际旅游合作区建设。四是加快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重点抓好桂林万达文化旅游城、阳朔瑞盛旅游休闲世界、漓东百里生态旅游示范带、临桂新区中央商务区等一批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王城、塔山、福隆园等文化旅游休闲街区改造,支持创建阳朔、兴安、龙胜、雁山、恭城5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2.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一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筹备召开全区县域经济发展大会,出台一批政策文件。启动实施一批县域经济突破工程,着力打造工业大县、农业强县、旅游名县、生态美县、开放活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示范县、沿边城镇示范带、百镇示范工程和少数民族乡建设,创建100个特色小镇。鼓励城镇低效用地开发,盘活存量土地,拓宽城镇发展空间。建立健全县域经济考核机制,推进扩权强县,做好县改市(区)、乡改镇、镇改办、村改居工作。二是完善城乡统筹发展机制。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放宽城镇落户条件,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加快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城镇住房、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配套政策,做好新市民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强化政府责任,调动社会力量,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三是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大力推进来宾、全州、荔浦等9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以及柳州、贺州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和20个自治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加快推进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快完善城市路网设施,全面铺开各市海绵城市建设,抓好南宁、柳州、钦州等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开工建设,新建一批城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和充电站。

3.大力改造提升农村风貌。深入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巩固提升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建设成效,大力推进宜居乡村建设,突出抓好“产业富民”、“服务惠民”、“基础便民”三个专项活动。实施农村垃圾治理、道路通行、饮水安全、村屯特色、住房安全和能源利用提升工程,增强农村供电、通信、照明能力,完成农村改厕100万户、改厨100万户、改圈5万户,新增农村水电专机7万千瓦,建设一批便民亭、沼气池、化粪池等项目。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水库进库道路100公里,完成渠道防渗配套5500公里。

(六)突出绿色化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坚持不懈狠抓节能减排降碳。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能耗、碳排放强度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目标责任考核,力争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6%。抓好重点耗能排污行业及企业节能减排,加强燃煤污染防治,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200万千瓦以上,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大力开展城市施工和道路扬尘整治、建筑工地粉尘治理行动,力争全区PM2.5、PM10浓度分别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56微克/立方米。推进建设低碳园区、社区、城区,抓好碳排放权交易。

2.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继续实施生态种养发展、生态旅游发展等生态经济十大重点工程,加快推进产业园区生态化建设和资源型产业生态化改造,重点推进建设南宁、梧州、贺州、河池等生态产业园,完成贵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验收,支持田东石化工业园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大力鼓励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突出抓好贺州华润、粤桂(贵港)热电等循环经济产业园以及梧州、玉林等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完成30%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化改造。

3.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一是加强生态保护。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监管,加快自然保护区确界和功能区划定,全面停止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严格限制在生态敏感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深入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积极创建森林城市,加强保护和修复红树林及沿海生态环境,完成植树造林280万亩,力争森林覆盖率达62.3%。二是狠抓空气和水环境改善。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力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以上。强化污水污泥治理,建成300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力争全部地表水水质优良率达96.2%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南宁市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柳州、桂林、防城港、贵港、百色等市消除60%以上。开展西江干流、漓江、桂江等治理,抓好南流江、钦江等入海河流及茅尾海、廉州湾等重点污染海域综合整治,确保近岸海域水质良好。三是强化土壤污染治理。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详查,加快推进刁江沿岸、南丹矿区等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开展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强化危险固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等风险全程管控。

(七)突出提升获得感,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1.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深入实施精准脱贫“八个一批”“十大行动”,确保实现70万贫困人口脱贫、900个贫困村出列和6个贫困县摘帽,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48.4万人,已摘帽的贫困村、贫困县贫困人口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进一步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力争计划出列的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屯全部通路,完成7万户贫困户危房改造,解决预脱贫贫困人口饮水难问题。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抓好财政资金、小额信贷、就业培训、土地保障等优惠政策落实,编制县级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培育一批扶贫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特色种养、乡村旅游、林下经济、农产品加工等见效快的产业,确保预脱贫的贫困村至少有1个合作社。强化教育、健康扶贫,落实好贫困户子女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扶持政策,对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寄宿生生活、义务教育段学生营养改善等进行补助,开展贫困地区医疗对口支援,实施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试点,建立贫困户健康档案并完善数据库。

2.积极做好就业托底工作。落实和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和随军家属、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大力推进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创业园、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建设。落实好创业培训、社保补贴、税费减免等就业扶持政策,力争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万人。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3.加强社会保障和增加居民收入。巩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升全民参保率和社会保障“一卡通”覆盖率。大力推进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深化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力争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研究制定我区实施方案,力争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745万人。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棚户区改造15.8万套、新开工8万套,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0万户。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改革,探索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城镇职工工资、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4.全面发展社会事业。一是教育方面。实施教育“双千计划”、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发展、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新建学校94所,改扩建中小学校2500所,建设6个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加强广西大学等高校“双一流”建设,加快推进南宁和桂林大学聚集区、北部湾大学规划建设。实施高职创新行动三年计划、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提升职业教育培训水平。二是医疗卫生方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东盟医院、中国东盟医疗保健中心、广西儿童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生物靶向诊治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全科医生、儿科医生等人才培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三是文化方面。进一步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广西文化艺术中心、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建立滇桂黔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新建50个乡镇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120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创作一批艺术精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做好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申遗工作,打造花山骆越文化品牌,保护好传统村落、古建筑群、革命遗址、特色建筑。四是体育方面。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加快推进南宁江南训练基地、广西体育教科训一体化基地、广西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及一批足球青训学校、市县体校建设,支持发展100个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办好首届“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等重大赛事,全力备战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

5.继续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筹措资金540亿元,全力抓好社保、健康、教育、水利、安居、农补、生态、文化、扶贫、交通等十大类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建设。

6.强化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快推进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应急救援北部湾基地等一批基础能力项目建设。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全区农村社区治理试点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创建活动,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加强全区各级信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群众信访服务保障水平。深入推进法治广西、“平安广西”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览表

附件

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览表

计算

2015

2016

2017

单位

实际

预期目标

初步统计

预计增长

预期目标

增长

一、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16803

7.5—8%

18245.1

7.3%

20000

左右

7.5%

左右

第一产业增加值

亿元

2566

3.5%

2798.6

3.4%

3000

3.8%

第二产业增加值

亿元

7695

7.5%

8219.9

7.4%

8860

7.8%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亿元

7.5%

7.5%

8%

第三产业增加值

亿元

6542

9.5%

7226.6

8.6%

8140

8.5%

三次产业结构

15.3

45.9

38.8

15.3

45.1

39.6

15.0

44.3

40.7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35190

7%

37876

6.2%

41417

6.3%

二、财政收入

亿元

2333

6%

左右

2454

5.2%

2577

5%

三、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上年

=100

1.5%

3%

101.6

1.6%

103

3%

四、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15655

14%

17652.9

12.8%

20000

左右

13%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6348

9.5%

7027.31

10.7%

7730

10%

六、外贸进出口总额(含边民互市贸易)

亿元

3190

12%

3170

-0.5%

3424

8%

#

出口总额(含边民互市贸易)

亿元

1740

14%

1524

-12.4%

1615

6%

七、社会事业

研究生招生数

万人

1.08

1.12

1.2

3.7%

1.14

1.79%

本科招生数

万人

11.13

10.5

11.5

3.32%

12

4.35%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87.3

87.5

87.5

88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3

93.2

93.2

93.5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与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0.63

0.9

0.79

1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2

2.5

2.86

43%

3.7

30%

八、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

人口自然增长率

7.9

11

7.87

11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47.06

48.2

48.08

49.5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44.62

35

41.87

35

以上

城镇登记失业率

%

2.92

4.5

2.9

4.5

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7

以上

97

以上

97

以上

97

以上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577

745

732

26.9%

745

1.78%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1741

1750

1762

1.2%

1765

0.17%

九、居民收入和扶贫开发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873

实际增长

7.5%

18305

实际增长

6.8%

20047

实际增长

7.5%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416

实际增长

6%

28234

实际增长

5.5%

30492

实际增长

6%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467

实际增长

8.5%

10359

实际增长

7.6%

11459

实际增长

8.5%

农村贫困人口数量

万人

452

-120

332

-120

262

-70

扶贫搬迁人口(建档立卡贫困户)

万人

8.56

30

30

48.4

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量

万套

23.9

18.3

16.4

15.8

十一、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2.5

-3.6

-3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万吨

71.11

-0.2%

70.97

-0.2%

待国家下达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万吨

42.12

-2.6%

41.02

-2.61%

待国家下达

氨氮排放量

万吨

7.68

-0.2%

7.66

-0.26%

待国家下达

氮氧化物排放量

万吨

37.34

-2.6%

36.37

-2.6%

待国家下达

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

%

-2.7

-2.7

-3.6

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立方米

61.5

56.3

58.4

-5%

55.5

-5%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88.5

93.5

95

以上

森林覆盖率

%

62.2

62.25

62.28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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