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自治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政府网 2017-06-02 15:18:30
文件名称:关于下达2016年自治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的通知
文件编号:桂财工交〔2016〕6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53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号)的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2016年自治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专项用于支持你市(县)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预算支出科目。
请严格按照自治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公平、合理地分配和使用自治区专项奖补资金,做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顺利开展。同时,将资金分配结果在本级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16年自治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指标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9月30日
附件
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指标表
单位:万吨、万元
序号
市县名称
化解产能任务量
此次下达资金
备注
合计
其中
钢铁
煤炭
总计
334
205
129
10000
市本级合计
185
185
600
县级合计
149
20
129
9400
一
梧州市
185
185
600
市本级
185
185
600
二、
玉林市
20
20
300
陆川县
20
20
300
三
河池市
114
114
8400
罗城县
96
96
7000
环江县
18
18
1400
四
崇左市
15
15
700
扶绥县
15
15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