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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加强和规范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政府网 2017-10-23 11:21:02

文件名称:我区加强和规范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17-10-23

实施时间:2017-10-23

为了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促进自然保护区事业健康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对建设和管护自然保护区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关系,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二是全面落实保护责任,不得随意调整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分区、改变自然保护区的性质,更不得随意撤销已经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坚块防止因违规调整自然保护区造成对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三是确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及保护管理需要,必须对自然保护区进行调整的,应进行深入调查和科学论证,确保自然保护区的性质和功能不变,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不受到破坏,重点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

四是各级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擅自调整自然保护区以及违法违规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并责令限期整改、恢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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