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胜利获刑5年 他是谁犯了什么事
法律法规网消息 自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力度加大,前段时间开完的十九大再次加大力度反腐。这位被判刑的市长违反了什么法律
今天下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沅江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肖胜利滥用职权、受贿、行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为谋职务升迁送13万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肖胜利在担任沅江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市长期间,违规拍板确认收购事项,违规表态同意借款给私营企业,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74.78万元;为谋取职务提拔,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民币13万元。
此前益阳原市委书记马勇受贿案中,肖胜利被指控为谋求职务升迁,于2013年至2014年春节、中秋期间,分4次送给马勇共计人民币13万元。
三罪并罚获刑五年
法院审理认为,肖胜利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3004万元,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肖胜利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78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巨大;肖胜利为谋取职务提拔,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构成行贿罪。肖胜利主动交代调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其受贿罪系自首,对其受贿罪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肖胜利主动交代其滥用职权与行贿事实,系坦白,对其滥用职权罪和行贿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犯罪事实、**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被告人肖胜利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追缴肖胜利犯罪所得74.48万元上缴国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刘八竹 梁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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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依法对李政科决定逮捕
28日,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湖南省纪委原副书记李政科(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肖胜利 (湖南省沅江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
肖胜利,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湖南祁东县人,大学文化。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湖南沅江市委副书记,沅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6年9月12日,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行贿罪,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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