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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先进地的通报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政府网 2017-09-13 12:14:13

文件名称: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先进地的通报

文件编号:藏政办发〔2017〕12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2016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以《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严控“三条红线”,完善“四项制度”,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发扬成绩,在全区树立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先进典型,根据《西藏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对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等级为优秀的拉萨市人民政府和考核结果等级为良好的那曲行署进行通报表扬。希望拉萨市人民政府和那曲行署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继续推进本地(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要以拉萨市人民政府和那曲行署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下大力气真抓实干,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全区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年9月4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2017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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