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9〕1686号)
作者:佚名 来源:发改委 2019-11-19 10:59:15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9〕1686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
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9〕1686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国务院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