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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与资质认定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农业部 2017-08-17 14:27:01

文件名称: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与资质认定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农办人〔2017〕8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36号)要求,我部定于2017年9月上旬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与资质认定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9月5日至10日,5日报到。

地点:杭州皇冠大酒店(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天城路88号,电话:0571??—86458888)。

二、研修目的与内容

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现场学习等研修方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与任务;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及评审细则;

(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评审准则;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运行管理与风险控制;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工作经验交流。

三、研修对象与名额分配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以及经有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新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人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抓紧确定参训学员,于8月21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请学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提前调研思考,每人撰写1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交流材料,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三)学员完成规定研修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人选经考试合格,由农业部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证书》。

(四)学员报到时提交2张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五)除往返交通费自理外,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六)研修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学员于9月5日到杭州皇冠大酒店一层大堂报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书政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中国农学会

联系电话:010—5919438413901045877

传真:010—59194448

邮箱:edumoa@163.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8月16日

附件:

附件1、2.doc

农办人〔2017〕80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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