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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民培训优秀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农业部 2017-08-17 14:27:01

文件名称: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民培训优秀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下载文件:附件1、2.doc农办人〔2017〕76号.ceb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农民素质、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战略,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农民培训工作,积极开发编写了一大批农民培训教材,为促进人才培养、提升人才素质,加快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精神,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农民培训质量,我部决定开展全国农民培训优秀教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的优秀教材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院校或相关涉农部门组织编写(以封面或版权页标识为准)并正式出版,目前仍在各级各类农民培训中广泛使用的文字教材;

(二)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内容新颖,符合农民培训特点,深受农民欢迎,应为2014年1月以来出版或修订出版,出版日期以版权页“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为准;

(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

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教材推荐。

(二)报送材料。

申报优秀教材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农民培训优秀教材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农民培训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教材最新样书二份;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内外重要出版物公开引用、评价证明、获奖证书等,可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评价遴选。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组织有关专家,按照统筹规划、满足需要、规范优质的原则,对申报教材进行评价,并发布农民培训优秀教材推荐信息,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三、有关要求

(一)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将优秀教材申报作为今年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举措,组织做好本省区遴选推荐工作。

(二)请于9月2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优秀教材申报材料邮寄至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民培训优秀教材申报表》《农民培训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教材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佳妮牛敏杰

联系电话:010—5919603659193323

传真:010—59196084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4号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人才开发处

邮政编码:100125

电子邮箱:ngxrcc@163.com

附件:1.农民培训优秀教材申报表

2.农民培训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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