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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2017年第十二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住建部 2017-09-07 15:37:35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2017年第十二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

文件编号:建市资函[2017]4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北京磊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延续,黑龙江省云河建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未予批准的单位可登录我部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附件:1.核准工程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3.核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7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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