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文 > 财政部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财政部 2017-11-06 09:33:25

文件名称: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文件编号:财税〔2017〕7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财税〔2017〕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7年10月20日

上一篇  1 2 3 4 5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