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财政部 2018-04-03 14:33:25
文件名称: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文件编号:财税〔2018〕2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财税〔2018〕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经国务院同意,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