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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韭菜食品安全 该由谁来负责?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1-02 08:50:24

法律法规网消息  近些年来, 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每年频频出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仅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巨额的财产损失,如何保障食品安全问题?

蔬菜进城一直是我们政府大力加强的,给予开辟绿色通道、帮助更多农民实现更健康更好的蔬菜进城的重要举措,但是蔬菜安全的监管是没有绿色通道必须是红色通道的。

青岛出现“毒韭菜” 食品安全谁来保障

4月9日消息“4月1日我市发生了第一起韭菜中毒事件后,紧接着4月2日我局就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全系统迅速出击,做到全市不留死角!”今天,记者通过青岛市工商局市场部的严碧龙处长了解到,截至到今天,青岛市工商局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600余人次,监督华中、抚顺路、城阳三大蔬菜批发市场开办单位销毁农残超标蔬菜1930公斤。

除了岛城三大蔬菜批发市场对韭菜比较“排斥”之外,4月9日,岛城的各大超市几乎也同时对韭菜予以撤柜。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各超市都有着严格的检验检测制度,但是仍然怕在抽检过程中出现问题,均对韭菜下了“狠招”,就连无公害韭菜也受牵连,对于具体什么时候超市能再卖韭菜,各超市均表示“再看看”。

从“毒豇豆”事件到“毒韭菜”事件,一起又一起的食品安全事件陆续上演,冲击着民众的基本信任。

蔬菜进城一直是我们政府大力加强的,给予开辟绿色通道、帮助更多农民实现更健康更好的蔬菜进城的重要举措,但是蔬菜安全的监管是没有绿色通道必须是红色通道的。因为如果给蔬菜安全开辟了绿色通道也就是等于给人的生命造成了红色警报。

此次青岛毒韭菜事件涉及到的早市和晚市,我们知道早市和晚市是城市居民非常重要的需求,也是为早市服务的摊贩的重要需求,所以它存在本身是合理德、健康的。但问题是关于早市和晚市监管的复杂**,不等于相关部门可以把它作为监管的盲区。甚至放弃对他的监管。以至于无论毒豇豆毒韭菜也好,可以畅通无阻的进入早市从而进入我们的餐桌。

从这次事件可以看出,通过有关部门下力气的追查,是很容易发现毒韭菜的产地是在哪里。也就是说即使是在早市和晚市上出现这些蔬菜,他们产地的溯源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也就是说监管是没有问题的,只要你去做,只要你去下力气。以前的毒豇豆、现在的毒韭菜以及所有的蔬菜,我们要强烈呼吁的是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监管)。如果早市和晚市成为有害蔬菜的天地,成了它们肆意行走的空间,市民的用餐安全那才真正是令人担忧和惶恐不安的。

散热器保质期问题法律上有没有规定

销售者较之普通消费者,具有更丰富的产品知识,了解产品**能,尤其是其对进货渠道的熟知,其有责任有义务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销售者是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的一大重要环节,加大其责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法律咨询:散热器保质期问题法律上有没有规定

我在2007年从北京散热器厂买了3片散热器(高1.8米),共30柱,化了4000多元,用了3个取暖季。在第4个取暖季相继都漏水,不能用了。合同上规定保质期2年,而有的公司保质期是5年。请问国家建材部在散热器质保期上有没有规定。像我这种情况可否向卖家索赔。 散热器厂广告宣传他们厂是建材部“散热器定点企业”,“国内十大品牌之一”,“免检产品”。可用了3年全漏水,这算不算产品质量问题算不算广告欺诈行为可不可以向法院起诉等待回复。

律师回答:

如果对于质保期没有强行法规约定那么 就是合同约定 合同承诺两年就是两年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第二十条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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