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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孩子怎么弄?需要哪些手续?

作者:轶名 来源:网络 2015-06-28 09:28:43

 父母共有房产,父亲去世母亲健在,四个子女已婚,房产过户到某个子女名下要公证,需要那些人员到场签字?

答案:

由于对您父亲的财产都有继承权,过户时需要其他子女的放弃继承权的确认书,过户办法如下:

两种办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

一、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二、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案例:

老王去世了,留下了老伴、两个子女和一套房子。房子给谁,老王没留一句话。儿媳妇坚持称,儿子是长子、长孙,这套房产应该留给儿子,女儿已出嫁, 无权分得该房产。最终,儿子想方设法拿到了房产证。谁知小女儿也不示弱,坚决不同意,主张这房子应该归母亲,未来谁养老就归谁。眼看家里乱成一团,老王的 老伴也没了主意。

谁拿房证没有用 

继承法中有公理

法律 规定:《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一条,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老王家的事

应该这么处理

发 生继承的只是老王所有的那部分,也是大家通常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老伴的那一半是不发生继承的,仍归老伴所有。对老王所有的那部分,所有具备继承权的 人,也就是老伴、子女、包括老王未过世的父母都有继承权,而且继承份额不分男女都平等。老王过世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所有具备继承权的继承人应当共同协 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也可以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然后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继承转移登记手续。如果继承人之间达不成一致意见,则需到法 院提起继承诉讼,然后持生效的判决书和生效证明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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