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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政工作扎实有力惠民政策措施落地有声——湖北省荆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米米 来源:民政部 2018-08-01 12:31:57

李云中朱玉龙

2017年11月,民政部部长黄树贤一行深入湖北省荆州市调研基层民政工作,强调要重视、推动、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并将洪湖作为全国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试点地区。2017年11月23日,时任荆州市委书记杨智就加强荆州市基层民政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抢抓民政部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重大机遇,力争用一年时间取得明显效果。

2017年12月,荆州市民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历经实地调研基层民政实情、学习考察外地成功经验、征求各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意见,起草《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印发。《实施意见》旨在对症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和顽疾,顺应新时期基层民政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对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机构编制、服务场所、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确保基层民政工作有力量,各项惠民政策能落地。

搭建服务平台打通惠民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为政之道,贵在落实。《实施意见》指出,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和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便民利民体制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地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探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依法取消和下放民政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全面推行基层各项审批业务信息化办理,逐步形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一站式”办结机制,提高基层民政为民服务效能。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为抓手,集中力量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城乡社区建设、社会治理、养老服务、殡葬改革、农村老人儿童快乐之家建设和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等民政重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确保各项民生民政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力争在2018年,全面实现基层民政有手段办事、有章程办事、有能力办事的工作目标。

“四个全面”进一步优化基层民政工作发展环境

全面加强基层民政机构队伍建设。设立乡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通过统筹调整编制人员、设置公益性岗位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乡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和人员配置。所有村(社区)从“两委”干部中安排1名兼职民政协管员负责所有民政业务的协管代办;农村福利院由乡镇干部或乡镇政府正式聘用人员担任法人,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通过公益性岗位和聘用,合理配比工作人员与供养对象人数。

全面推进基层民政服务方式创新。建立市、县、乡三位一体民生基础数据信息平台,确保多部门数据互联共通,实现民生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更新、监测、上报信息化;由县(市、区)民政局统一标准,各乡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村(社区)民政工作站制定统一规范的民政事项办理指南和服务承诺等制度;村(社区)民政工作站做到有专人、有场所、有制度、有台账,实行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制度。

全面加强基层民政保障机制建设。改善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环境,配齐各类服务设施;落实民政工作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农村福利院工作人员、“以钱养事”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全面加强基层民政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基层民政干部党风廉政教育,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强化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预防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努力建设一支讲良心、讲规矩、讲责任、讲团结、讲奉献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

“十个到位”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落实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到位。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实现医疗救助全市所有医院全覆盖,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购买补充商业保险,提高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批额度。

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健全到位。建立统一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明确地方主体责任,落实资金分级负担机制,加强救灾装备建设,完善应急救助预案,加快推进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并安排创建和补助资金。

城乡社区建设推进到位。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提档升级,科学推进乡镇、村庄区划调整,逐步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受理、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开创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

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建立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和优抚对象服务点,聘用联络员,建档立卡。主动对接精准扶贫,全面实行阳光安置,落实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到位。经民政部门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每个机构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张床位;对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收住失能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其他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给予运营补贴。

高龄老人补贴落实到位。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老人给予相应补贴。不断完善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殡葬改革深化到位。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结合实际情况,科学选址,合理确定数量规模,制定县(市、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到位。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加快推进基层社工专业人才和志愿服务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乡镇(街道)、村(社区)配齐专业社会工作者,对获得初级、中级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在岗社区工作人员,给予职业津贴。

老人儿童快乐之家建设到位。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推广建设一批老人儿童快乐之家。在村(居)委会建设中规划相应面积房屋,用于老人儿童快乐之家,为老人儿童提供关爱、活动场所。

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到位。到2020年,实现每所农村福利院房屋综合建筑面积达800平方米以上,床位不少于50张,自愿集中供养率达100%;配齐农村福利院安全基础设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中国社会报20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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