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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稻谷传统制品产地精深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作者:佚名 来源:农业部 2016-08-29 16:35:05

文件名称:农业部关于稻谷传统制品产地精深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关于报送农业部东北地区春小麦科学观测实验站等5个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黑农委计发〔2016〕1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食品加工所承担的农业部稻谷传统制品产地精深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中试车间1788.5平方米、仓库661平方米,建设留胚米、发芽糙米、保鲜米饭、米线、米糕等5条加工线,配套公用设备等,购置加工线配套仪器设备67台(套)。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97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20.39万元,仪器设备购置费551.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9.7万元,预备费47.2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890万元,地方配套89万元。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一步验算原有外墙稳定性,对内框架结构设计进行核算。建设期为2年。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工作,不得将楼堂馆所等纳入项目建设内容。要按照相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招标投标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请务必每月3日之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和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http://kpp.ndrc.gov.cn)填报截至上月底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请分别于当年7月3日和下年1月3日前,正式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总结材料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项目完成后,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附件:1. 农业部稻谷传统制品产地精深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建设项目概算核准表

2. 农业部稻谷传统制品产地精深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建设项目仪器设备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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