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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关于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工信部 2017-05-05 10:50:02

文件名称:工信部关于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工信厅节函[

2017

]

24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中国制造

2025

》(国发〔

2015

28

号),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2016

-

2020

年)》(工信部规〔

2016

225

号)和《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

2016

-

2020

年)》有关要求,深入推进生态(绿色)设计(以下简称绿色设计)企业试点工作,完成百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创建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指导

各推荐单位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态设计试点企业(第一批)的通告》(工信部节函〔

2015

309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试点企业(第二批)的通告》(工信部节函〔

2016

99

号)发布的试点企业名单,加强对所推荐试点企业的指导,及时跟踪督促试点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格式见附件

1

),协调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顺利完成试点方案目标和任务。

二、启动试点验收工作

具备验收条件的试点企业在自评估的基础上,向推荐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各推荐单位出具同意验收意见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申请,按照《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试点企业验收实施方案》(见附件

2

)要求,组织专家开展试点验收,验收通过的企业将被确定为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并在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时,给予优先推荐。

三、补充推荐一批试点企业

为确保试点工作覆盖所有重点行业,圆满完成《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2016

-

2020

年)》提出的到

2020

年,创建百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目标任务,请按照《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见附件

3

)要求,补充推荐一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试点企业。

四、加大绿色设计宣传力度

围绕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试点工作,推荐单位和试点企业应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绿色设计理念和产品的推广力度,营造绿色消费氛围,推动形成绿色价值取向、绿色思维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企业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扩大绿色消费市场需求。

五、其他事项

请各推荐单位于

6月16

日前,将试点企业进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1

)及补充推荐的试点企业名单报送我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我部随时受理试点验收工作的验收申请。

联系人及电话:郭庭政

010

-

68205359

附件:

1

.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试点企业实施情况汇总表

2

.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试点企业验收实施方案

3

.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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