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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政府网 2017-05-04 09:51:49

文件名称:[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教委人〔2017〕2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教委人〔2017〕23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我委制定了《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并根据本区特点组织实施到位。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报我委人事处。

联系人:孙鸿,张瑾;联系电话:23116675,23116832

附件: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1日

附件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

为进一步深化上海教育综合改革,贯彻落实上海市“十三五”教师培训要求,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市教委决定现阶段在本市基础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提升计划”)。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开展提升计划,创新区域和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模式,提高教师育德能力以及本体性知识、作业命题、实验、信息技术、心理辅导等方面的专业(专项)能力,切实优化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充分激发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教师可持续学习机制,提高教师学习新知识的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优化课堂教学,促进学生快乐成长。

二、主要内容

1.育德能力: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和师德修养水平,并能根据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特点和学科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科德育教学和学科德育活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本体性知识:有较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能较清晰地把握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学科核心素养、教材内容结构等,并具有本学科持续学习能力和知识更新的能力。

3.作业命题能力:能准确把握学科课程标准及其评价要求,有较科学有效的本学科设计作业、单元测评的能力,并能掌握作业实施能力、命题方法和技巧的能力等。

4.实验能力:具备学科实验教学、管理、演示、评价、操作和实验资源整合能力,并且能掌握学生实验方法、思维、能力、情感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5.信息技术能力:具备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能力,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的能力。

6.心理辅导能力:能遵循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具有把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能力,了解学生心理适应不良的表现和性质,并掌握心理辅导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三、主要任务

从2017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全员培训任务,每位教师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育德能力提升培训、10学时的本体性知识提升培训、10学时命题能力提升培训、10学时实验能力提升培训、50学时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和10学时心理辅导能力提升培训。

1.组建培训者队伍。市级组织教育学院分管院长、研训员(教研员)、种子教师和骨干乡村教师开展专项培训,推动参训者成为区级培训工作的中坚力量;各区以区级骨干教师、校级骨干教师培训为抓手,在2018年3月前完成区级培训者团队的构建,培训者团队应至少达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人数的10%。

2.逐步建立教师专业(专项)能力发展标准。聚焦教师专业发展核心能力,梳理重点内容,开发相关课程,边实施边完善,根据不同发展阶段教师的特点,探索研究教师专业(专项)能力发展标准,推进教师教育规范化建设。

3.建立专项培训和常态化培训相结合的全员覆盖培训机制。重点针对教师专业能力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有效对接已有各类教师培训、人才培养专项,推进全体中小学教师的专业能力提升。

4.优化完善专业(专项)能力的相关课程和培训模式。加强教师专业(专项)能力相关课程开发建设,纳入上海市“十三五”教师培训市、区、校课程资源库。优化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方式,推进各项专业能力培训的实践应用。

四、组织实施

(一)市级规划指导

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提升计划,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提升计划的规划、管理、指导等。市师资培训中心、市教委教研室、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市电化教育馆等各司其职,组织实施市级专项培训,充分发挥市级培训示范、辐射、引领作用,推进培训向纵深发展。

(二)区统筹落实

各区教育局做好本区计划的组织与领导工作,做好与各项中小学“十三五”教师培训项目的统筹与衔接,积极协调,整合教师培训、教研、德研、科研、电教等部门的力量做好区域实施方案的规划与推进实施工作,有效集聚区内外优质研修资源,加强项目研发与课程建设,有计划地组织本区基础教育教师课程培训、专项培训和学科研修,加强对学校组织开展提升计划的指导评估,及时了解教师培训的动态,准确到位地对提升计划予以指导服务、管理检查、评估推进。

(三)学校具体实施

校长是本校提升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培训的实施工作,结合“十三五”校本研修和学科教研,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创造环境,促使每位教师的专业能力都得到有效提升。

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要在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以学科为抓手,在规划、承办校(园)联动、学区集团联动的教师培训的组织、实施、管理及经验推广等工作中凸显专业能力。

(四)实施安排

提升计划将分3年完成,层层分解,逐步推进。

1.研制方案(2017年2月-3月)。举全市教学专家、培训专家和学科专家之力,研磨打造提升计划方案。面向学校、区级以及市级层面等教师和专家,进行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建议,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2.骨干先行(2017年4月—10月)。组织实施针对教育学院分管院长、研训员(教研员)、市级骨干教师的专项培训,打造精通现场指导的优秀培训团队,为各区有效实施提升计划提供专业指导与引领示范。

3.分层分类实施(2017年6月—2019年6月)。市、区、校各负其责、联动推进,分期分批组织开展课程培训、专项培训、学科研修等,有序推进全员培训。

五、保障措施

1.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将教师专业(专项)能力列入各级各类教师专业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职称评审、评优表彰的考核指标。将学校组织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工作实绩列入教育督导与学校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评估年检考核指标。

2.建立工作推进运作机制。各区要形成聚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工作运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工作的联系与合作。搭建教师专业(专项)能力交流平台,总结推广特色经验,整体提升教师队伍专业能力。

3.完善学分管理机制。每位教师需完成至少11个培训学分,纳入“十三五”教师三级培训学分,其中信息技术专项培训即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4.加强经费保障。市教委设立专项经费,支持提升计划优质课程资源建设、专项培训、绩效评估、成果展示等工作,各区教育局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足额保证提升计划所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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