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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举办本市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政府网 2017-09-27 09:38:32

文件名称:市教委关于举办本市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教委法〔2017〕2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本市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

市属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落实国家七五普法规划,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7〕2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决定举办上海市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和组织全市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法治网络知识大赛。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把上海建设成为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的部署,全面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深入开展以宪法教育为重点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法治理念,推进宪法教育与依法治教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的法治意识和能力。

二、活动主要内容与形式

(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活动。各高校各区要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区本、校本课程,在中小学组织实施系统的宪法教育。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www.qspfw.edu.cn)已开设网上学宪法专栏,提供宪法学习教育资源,包括宪法知识文本、题目、专家视频课程等多种形式的学习资源,各高校各区可积极利用。

(二)组织开展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在组织开展学宪法活动的基础上,中小学可以与语文、道德与法治等课程相结合或利用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学生认知特点,开展校级讲宪法活动。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要制定本高校本区演讲比赛活动方案,在2017年9月下旬举办预赛。市教委将于2017年10月中旬举办上海市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具体方案见附件)。

(三)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分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3个组别,通过普法网开展知识学习、测评。网上竞赛平台开放至2017年11月30日。各区要广泛组织动员学校、学生利用普法网提供的网络平台,直接参加法治知识竞赛活动。同时,要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级网络管理员,督促完成本区教育部门管理员的注册认证工作,及时组织中小学校进行注册认证工作和网络参赛工作(网址:http://static.qspfw.com/xfweb/index.html)。各区教育局组织参赛情况(参赛率、总结材料等)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四)举办本市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成果展示。活动结束后将举办全市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成果展示,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高校各区要将此次活动作为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的重要普法(法治教育)任务,精心组织、尽快部署、抓紧落实,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

(二)提供保障。此次系列活动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高校各区应当安排经费,支持学校开展好此项活动。

(三)注重实效。各高校各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新闻宣传,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宪法讲宪法的良好氛围。各区、学校和学生个人应当按照竞赛规则要求参加活动与竞赛,诚信参赛。

整体活动咨询联系人:上海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张苏老师,电话:33728549

小学、初中、高中组别演讲比赛联系人:徐汇区教育局-张南老师,电话:54665776

市属高校组别演讲比赛联系人: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贺小石老师,电话:57090533

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联系人: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所-王歆妙老师,电话:34603166

附件:上海市青少年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方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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