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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上海市食品药品领军人才培养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政府网 2017-10-20 09:03:42

文件名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上海市食品药品领军人才培养选拔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食药监人〔2017〕208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上海市食品药品领军人才培养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食药监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到2020年在本市培养选拔10名站在食品药品领域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能力的领军人才。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2.坚持科学评价。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促进领军人才脱颖而出。突出专业业绩和创新能力,建立和完善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覆盖食品药品专业技术和执法监督等领域的领军人才遴选制度。

3.坚持公平公正。在制定标准、选拔程序、确定人选等环节体现公平公正,做到标准科学合理,程序公开透明,人选好中选优,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4.坚持服务发展。突出四个强化和服务科创中心建设,聚焦监管方式方法创新、科技信息化运用和成果转化,服务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长足发展。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及安排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含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2018年、2020年分两批开展上海市食品药品领军人才选拔(通知另行下发),每年各选拔5名,共选拔10名上海市食品药品领军人才。其中食品药品专业技术领域7名,食品药品监督执法领域3名。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3.专业贡献突出。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宽广的视野,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具有丰富的研究和实践经验,公认度较高。

4.团队效应突出。具有良好的领导、组织和协调管理能力,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食品药品专业技术领域和监督执法领域评选标准另行制定。已评为上海市领军人才的,自动列入上海市食品药品领军人才。

三、组织实施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上海市食品药品领军人才评选领导小组,明确市食品药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和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下设工作小组,设在局组织人事处。各单位党组织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人才工作实际,制定和落实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明确职能部门和工作举措,推进领军人才队伍开发和培养工作,形成多层次的领军人才建设工作体系。

(一)加强领军人才培养机制建设

1.建立领军人才培育机制。各单位党组织要注重人才队伍建设,要有针对性培育本单位食品药品领军人才,加强同人才的联系沟通,定期关心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和发展需求。

2.完善领军人才激励机制。立足现有政策,整合多方资源。各单位党组织要在政策范围内,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建立更为有效的人才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建立科学的领军人才培养和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创新能力和业绩贡献,实行向业务骨干倾斜的分配制度。在出国(境)培训、参加国际会议交流等方面给予倾斜。

3.搭建领军人才成长平台。鼓励和支持开展科研创新,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科研项目、建立高层次人才继续教育基地,为培育领军人才提供保障。在申报国家或上海市重大科研项目上给予指导和帮助。在上海市领军人才评选中优先推荐。

(二)领军人才评选程序

选拔程序包括推荐(自荐)申报、条件审核、组织评审(擂台赛、专家评审等方式)、名单公示。

推荐(自荐)申报。实行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海市食品药品领军人才选拔条件,推荐参评人选;符合选拔条件的个人可主动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实,可采用擂台赛、专家评审等形式,对申报人进行评价,经公示后择优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推荐。

组织评审。市食品药品领军人才评选工作小组在汇总推荐人选名单后,开展人选基本条件审核,组织评审,经市食品药品领军人才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领军人才名单。

名单公示。市食品药品领军人才审定名单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务网上予以公示。对入选的领军人才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人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建设上海市食品药品领军人才的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健全和完善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用人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和单位主要领导履行人才工作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内容。

2.建立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才建设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搭建平台,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做到领军人才建设工作有目标、有举措、有落实,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可行、责任到位。

3.加强宣传。要加强宣传导向,广泛发动和形成系统干部学习专业、专研技术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符合超大型城市监管要求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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