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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报送2017年度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统计年报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政府网 2018-02-05 10:26:56

文件名称: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报送2017年度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统计年报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质监〔2018〕2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质监局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

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统计是质监系统的基础统计工作,对了解和掌握质量技术监督基本现状,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质检总局《关于报送2017年度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统计年报的通知》(质检质函〔2018〕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7年度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报送工作

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7年度质监系统统计年报的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为确保工作延续性,请尽量安排往年负责的同志完成该项工作,负责统计工作人员如有变化的,请于1月31日前将相关信息反馈省质监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

省质监局各有关处室除通过质检总局综合统计直报系统按时填报相关的报表数据外,还要负责在直报系统上核实相关报表的全省汇总数据,确保全省统计数据的整体质量。

二、报送要求及联系人

(一)报送方式。2017年度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统计年报沿用2015年修订的《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统计报表制度》,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该制度要求做好统计报表数据的填报工作。因内容较多,若需要电子版可上福建省质监综合统计QQ群(群号:194566282)共享文件中下载。综合统计软件为网络直报形式,报送地址:http://106.37.221.140/nimtj,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也与去年相同。

(二)报送内容。2017年度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统计年报报表包括:机构1表;经费1、2表;资产1表;法制1、2、3、4、5表;计量1、2表;标准5表;特种设备6表;教育1表;科技1、2表;地理标志1表,共17张报表。

(三)报送格式:

1.电子数据:各单位请于2018年3月8日前完成统计年报数据的录入与核实工作;省质监局各有关处室请于2018年3月13日前汇总并核实全省相关报表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有关单位补充修改统计数据,数据的核实确认要在3月19日前完成。其中办公室负责汇总核实机构1表,资产1表;办公室会同计财科技处汇总核实经费1、2表;人教处负责汇总核实机构1表、教育1表;计财科技处负责汇总核实科技1、2表;法规与行政审批处负责汇总核实法制1、2、3、4、5表;计量处负责汇总核实计量1、2表;标准化处负责汇总核实标准5表、地理标志1表;特安处负责汇总核实特种设备6表。省质监局各有关处室综合统计软件直报系统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请与省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联系取得。

2.纸质报表:有关纸质报表的报送要经质检总局核实确认无误后再另行通知。省质监局各相关处室核实确认后的汇总报表要经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反馈质量管理与认证处存档。

联系人:林文钦(省质监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电话:0591-87581052,传真:0591-87830445。质检总局技术支持:李庆武(博士),电话:010-64525319、13651346955。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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